OEKO-TEX®Standard 100检验标准:2015年新规定
发表时间:2015-01-22    发表评论
  OEKO-TEX®国际环保纺织协会如往常一样,在年初发布了最新的OEKO-TEX® Standard 100产品认证的测试标准和限量值要求。新标准将在三个月的过渡期后,于2015年4月1日起开始对所有认证生效:
 
  ·OEKO-TEX® 所有产品级别中的壬基酚 (NP)、辛基酚 (OP)、壬基酚聚氧乙烯醚 (NP(EO)1-20) 和辛基酚聚氧乙烯醚 (OP(EO)1-20)总和限量值将显著降低:

  总和:NP + OP + NP(EO)1-20 + OP(EO)1-20:100 mg/kg  (之前为 250 mg/kg)

  通过进一步的降低,OEKO-TEX® 再一次致力于在纺织生产过程中完全排除壬基酚(NP),辛基酚(OP)以及烷基酚聚氧乙烯醚(APEOs),这也是全球纺织产业的目标。全球性的企业审核也是 OEKO-TEX® 认证的一部分,这进一步提高了 OEKO-TEX® 系统中所有企业对助剂中所含此类严重危害环境和问题物质的意识。
 
  ·针对全氟辛酸 (PFOA) 的规定将更加严格。将来所有产品级别都不得超过以下限量值:

  产品级别 I 到 IV:    < 1.0 µg/m²(之前 I级:0.05 mg/kg;II级和III级:0.1 mg/kg;IV级:0.5 mg/kg)

  此举确保OEKO-TEX® Standard 100 标准也涵盖了挪威关于 PFOA 用于纺织品、地毯和其他涂层消费品的现行法律规定。由于禁用的不仅仅是 PFOA 自身还包括全氟辛酸的各种盐和酯,因此 OEKO-TEX® Standard 100 标准的附件 5 中,并不是单纯的记录 PFOA 的 CAS 编号,而是用“各种”一词将所有禁用事实都包含在内。 

  在所有产品级别中全氟辛烷磺酰基化合物 (PFOS) 的限量值改为 < 1.0 µg/m²(之前为 1.0 µg/m²)。

  通过这两点举措,OEKO-TEX® 为众多希望在 2020 年前在生产过程中彻底消除危险化学品的品牌商和零售商提供支持,支持“有害化学物质零排放 (ZDHC)”和去毒行动。

  ·今后针对六价铬/Cr(VI)的检测将分为皮革和其他材料。对于皮革材料的检测,主要依据在皮革检测解决方案中尤其重视基质效应的EN ISO 17075,以及新的第 301/2014 号欧洲法规 (EU) 和第 1907/2006 (REACh) 号法规 (EC)。皮革六价铬/Cr(VI)的检测限值定为 3.0 mg/kg。OEKO-TEX® Standards 100所有产品级别中皮革材料的六价铬/Cr(VI)< 3.0 mg/kg (= 低于检测限值)。
 
  对于其他材料,现行要求 < 0.5 mg/kg将继续适用(= 未使用,限量值 0.5 mg/kg)。
 
  ·正如产品级别 I至III已经实施的情况,将来只有目前被现行技术标准定义为对健康无害,及包括在OEKO-TEX®认可产品清单中阻燃产品,可以应用于产品级别 IV(装饰材料)。
 
  · 为了更加清楚,将在限量值表(附件 4)中删除各种确定禁用的阻燃产品名单。所有明文禁止的阻燃产品将列于附件 5。除了已列明的物质,以下所列化学物质将会收录在 OEKO-TEX® Standards 100 标准的附件 5 中,这些化学物质的禁用立即生效。
 
物质:
CAS 编号:
物质:
CAS 编号:
硼酸
10043-35-3;11113-50-1
四溴二苯醚
各种
三氧化二硼
1303-86-2
六溴联苯醚
各种
七水合四硼酸钠
12267-73-1
七溴联苯醚
各种
水合四硼酸二钠
1303-96-4;1330-43-4;12179-04-3
磷酸三(1.3-二氯-2-丙基)酯 (TDCPP)
13674-87-8
磷酸三(二甲苯)酯
25155-23-1
 
 
 
  这些措施确保OEKO-TEX® Standard 100涵盖SVHC候选物质清单所列物质及法律法规要求,如各种美国联邦或加拿大的法规要求。

  · 将所有产品级别中被消解样品中的镉总含量的限量值要求降为 40 mg/kg(之前为I级:50 mg/kg;II 到 IV级:100 mg/kg)。此举确保OEKO-TEX® Standard 100 标准满足美国华盛顿州“儿童安全产品法案 (CSPA)”有关镉含量的要求,其是该领域全球最严格的法律。

  ·甲酰胺将针对压缩泡棉和发泡塑胶,如 EVA、PVC 等,在“残余溶剂”一栏作为新的检测物质被记入标准。在所有产品级别中限量值为 0.02% (= 200 mg/kg)。一方面是考虑到 ECHA-SVHC 候选物质清单(高度关注物质)中包含甲酰胺,另一方面是考虑到法国针对特定的材料/物品有相关的法律规定。
 
  ·“其他残余化学物”一栏中芳香胺的脚注更改为: 
“适用于所有含有聚氨酯的材料或其他可能含有游离致癌芳香胺的材料”。采用这种形式将会更加清晰,不能对包含附件 5 所列举的游离形式致癌芳香胺的物质进行认证。
 
  ·邻苯二甲酸二己酯,支链和直链(CAS 编号 68515-50-4)和二异己酯(CAS 编号 71850-09-4)被收录在所有四个产品级别下的邻苯二甲酸酯/软化剂中。这是因为考虑到邻苯二甲酸二己酯,支链和直链(CAS 编号 68515-50-4)属于SVHC候选物质。
 
  ·C.I.颜料红 104(钼铬红)和 C.I.颜料黄 34(铬黄)将被列入OEKO-TEX® Standards 100附录5禁用致癌染料清单中。两种染料也包含在 REACh SVHC 候选清单和REACh附录XIV中,已经多年位列 OEKO-TEX® Standard 100 的检测项目之内,并早已被禁用;附录5中的列明让这一点更加清楚。
 
  有关 OEKO-TEX® 新版检验标准的详细信息请联系OEKO-TEX® 中国官方代表机构--TESTEX瑞士纺织检定有限公司上海代表处
电话:021-5298 7633
 
 
新版 OEKO-TEX® Standard 100 检验标准和限量值将在三个月的过渡期后于 2015  4  1 日起在所有认证过程中生效。

稿件来源:TESTEX瑞士纺织检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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