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太平洋伙伴协议(Trans-Pacific Partnership,TPP)与美国可说是密不可分,但美国目前对外谈判立场需视行政部门取得美国国会贸易谈判授权(Trade Promotion Authority, TPA)的目标及范围加以界定。目前美国立法部门尚未授予行政部门TPA,先前部分TPP成员国及国内利益团体甚至表示,在美国贸易代表署(USTR)未取得TPA下,其谈判立场难令人信服,谈判对手国未知是否最终谈判结果能为美国国会全盘接受,因此TPP谈判进展将可能因而受到牵制。
2014年11月4日美国国会期中选举,共和党获得参、众议院过半数的席次。民主党欧巴马总统在剩下的两年任期内,面对共和党多数的两院,将成为跛脚总统(lame-duck)。美国近来国内政治局势的改变将影响未来TPA法案展延与否。而美国政治发展趋势又如何影响TPA的展延情况?
重点评析
美国国会依据宪法享有贸易权,因此自《1974年贸易法》(Trade Act of 1974)第151~154段的内容涵盖TPA以来,美国国会对TPA透过增修的方式加以展延。若法案届期失效,或为因应尚未授权却须进行的双边与复边贸易谈判,美国总统必须向国会提出延展TPA或更新立法授权的法律提案。美国宪政体制三权分立,权力与制衡(balance of power)常受到国会所代表的主流民意,以及美国总统对于贸易自由化的政策蓝图与推动决心相互牵动。
美国国会透过授与TPA法案,为行政机关对外贸易谈判设定谈判目标,并且在谈判结束后采取快速包裹表决。由于此一立法程序,较一般立法程序迅速,因此也被称为快速立法(Fast-track)。此外,美国国会过去也透过TPA授权法案,提高参与贸易谈判的程度。例如在《1988年综合贸易及竞争法》(Omnibus Trade and Competitiveness Act of 1988, OTCA)的授权下,美国在1993年完成实施北美贸易自由区(NAFTA)的立法;另外,GATT乌拉圭回合相关协议,则由国会在1993年通过展延TPA授权(H.R.1876)至1994年4月16日,以完成谈判并且快速立法通过。
美国总统欧巴马在2013年7月30日请求国会授权展延TPA,参众两院在2014年1月9日提出授权期间4年,并可进一步延展3年的TPA法律草案「2014两党国会贸易优先法案」(Bipartisan Congressional Trade Proprieties Act of 2014)。TPA的主要架构与总谈判目标(overall negotiating objectives)基本上并无改变,并且涵盖新兴贸易议题于谈判优先目标中,包括:数字贸易、跨境数据流动(cross-border data flows)、国有企业及能力建构(capacity building)等议题。
先前参众两院两党在本案上未获共识,因此在2014年11月期中选举之前,两党仍按兵不动。美国共和党在国会期中选举中获得全面胜利后,获得参众议院过半数的席次。
2015年年初是美国通过TPA重要的机会之窗,若未能通过TPA将造成TPP谈判延宕。若美国政府要在2015年内通过TPP,美国国会必须在2015年9月前,即美国国内正式进入总统初选阶段前表决通过。由于国际贸易协议牵动美国国内法制,必须由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正式提交研析报告,通常需三至六个月的时间。依此往前推估,TPP谈判应该在2015年第一季就要告一段落,而延展TPA的时间点又更为急迫。
美国共和党国会议员已要求在TPP谈判结束前USTR必须获得国会授权TPA。2015年初上任的新国会如果不在2015年年初顺利通过TPA,恐怕进入总统初选阶段后,无论通过TPA或TPP都会受到政治因素干扰。
倘若TPP协商进度顺利,美国行政机构要求国会在完成谈判前延展特定TPA。美国国会应会在短期内授予行政部门TPA以完成TPP签署。就此,台湾将迅速面对亚太高度自由化经济圈的巨大压力,因此有必要密切注意TPP在2015年初的谈判进度与动态。此等情势应于2015年初,美国第114届国会开议之后,美国政治局势较为明朗之后,再进一步研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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