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关于印发《茧丝绸行业“十三五”发展纲要》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6-12-14    作者:市场运行和消费促进司 发表评论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推动茧丝绸行业实现“质量效益型”增长,我部组织制定了《茧丝绸行业“十三五”发展纲要》,并经商务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商  务  部
2016年11月28日


茧丝绸行业“十三五”发展纲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商务部等八部委《关于进一步促进茧丝绸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商运发〔2013〕358号),编制茧丝绸行业“十三五”发展纲要,为“十三五”期间我国茧丝绸行业发展提供指导和依据。

  一、“十二五”回顾

  “十二五”期间,我国茧丝绸行业深化贸工农一体化改革,以“调结构、创品牌、促升级”为主线,基本完成了“十二五”初制定的各项目标,在结构调整、科技进步、品牌建设、文化传承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五年累计实现蚕农直接收入1115.4亿元,规模以上企业产值6413.0亿元,真丝绸商品出口166.0亿美元,为富农减贫、保护生态、繁荣经济做出了重要贡献。

  (一)行业规模基本稳定,产业布局优化调整。

  “十二五”期间,茧丝绸生产规模基本稳定,产需波动幅度较“十一五”时期大幅缩小,呈现了平稳运行态势。据商务部和国家统计局统计,2015年末全国桑园面积1232.0万亩,全年桑蚕茧产量62.8万吨,生丝产量17.2万吨,分别比2010年增长2.5%、-2.6%和3.4%。随着东部沿海地区工业化、城镇化步伐加快,茧丝绸产业由东向西转移继续推进。2015年,中西部蚕茧产量、桑蚕丝产量占全国比例分别达到79.3%、71.4%,比“十一五”末分别提高11.0、12.8个百分点。东、中、西部形成了各具特色的产业集群,布局结构持续优化。

  (二)市场开拓力度加大,国内需求不断释放。

    “十二五”期间,受传统出口市场萎缩和国际竞争加剧影响,我国真丝绸商品出口较“十一五”略有下滑,年均出口 33.2亿美元,比“十一五”期间下降2.2%。丝绸企业加大新兴市场开拓力度,2015年,我国丝绸商品出口国家和地区达到183个,比2010年增加30个。随着居民消费水平的稳定提高,以蚕丝被、丝绸家纺、丝针织品、丝绸饰品、丝绸礼品为代表的丝绸产品消费逐渐升温,内销比重持续提高。“互联网+丝绸”销售模式逐步成熟,线上丝绸消费快速增长,市场潜力不断释放。

  (三)科技研发取得突破,生产水平稳步提升。

    “十二五”期间,我国蚕桑丝绸科技创新取得重要进展。全行业先后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71项,其中丝胶回收与综合利用、家蚕基因组功能研究项目获得国家级奖励。家蚕病毒、蚕桑品种选育、丝绸工艺、资源综合利用等研究居于国际领先地位。丝绸面料、服装、服饰及家纺类产品不断推陈出新,并逐步向食品、医药、环保等领域延伸拓展,产品结构进一步优化。提花宽幅无梭织机、丝绸数码喷墨印花等先进技术装备广泛应用,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进一步提升;真丝绸低浴比染色、涂料印花、缫丝废水零排放及热能回收技术装备推广使用,行业节能减排水平不断提高。

  (四)文化品牌融合发展,国际合作加快推进。

    “十二五”期间,“文化+品牌”融合发展模式初见成效。民营资本和工业企业投资建设丝绸博物馆和文化创意园积极性高涨,丝绸工业旅游和文化旅游方兴未艾。蜀锦、宋锦、云锦、缂丝等民间传统丝绸工艺技法得到传承和挖掘,丝绸非物质文化保护取得显著成效。全行业开展了系列整体宣传活动,龙头企业加大力度收购国外品牌、培育品牌消费群体,以民族特色和传统文化为核心的丝绸自主品牌体系正逐步形成。我国首个主导制定的生丝电子检测国际标准研制成功,标志着行业标准化工作取得历史性突破。多次举办专业展会、国际论坛,为促进国内外产业合作搭建了交流平台,国内外各层次合作持续深入。

  二、面临的形势

  “十三五”时期,我国茧丝绸业发展进入增速换挡、结构调整、动力转换的新常态,既存在诸多有利条件和积极因素,同时也面临严峻挑战。

  (一)有利方面。

  从国际看,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包括丝绸在内的纺织品服装市场规模仍将继续增长。发达经济体仍是丝绸商品出口的主要市场,新兴经济体购买力提升,有利于扩大国际丝绸消费需求。“一带一路”建设全面推进,将提升丝绸作为中华传统文化符号的认知度和美誉度,拓展我国茧丝绸产业国际市场发展空间。从国内看,我国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中等收入群体不断扩大,中高端消费需求快速增长。纺织品消费结构升级步伐持续加快,丝绸消费市场前景看好。缫丝绢纺准产证、鲜茧收购资格认定制度先后取消,行业竞争将更加充分,市场化水平有望进一步提高。

  (二)不利方面。

  从国际看,国际市场需求疲软态势将维持较长一段时期,“快时尚”潮流持续蔓延,化纤、棉、毛等替代品强势发展,印度、土耳其、越南等国加大丝绸行业政府投入和吸引外资的力度,与我国丝绸业竞争日益加剧,丝绸商品出口难度加大。部分国家货币竞争性贬值,贸易保护主义加剧,将在一定程度上削弱我国茧丝绸产品出口传统优势。从国内看,我国劳动力、土地、资源等要素供求关系趋紧、成本持续攀升,生态环境恶化趋势尚未得到根本扭转,茧丝绸产业传统比较优势明显弱化。蚕桑生产基础薄弱的问题未得到根本解决,丝绸生产技术与装备研发相对滞后,产品设计与品牌建设能力不强,茧丝绸企业提质增效仍面临严峻考验。

  综合判断,“十三五”时期,我国茧丝绸业发展的基础和条件更加坚实,也面临激烈竞争和艰巨挑战。只有准确把握行业内外部环境的深刻变化,主动适应产业新形势、满足市场新要求,提升供给能力和要素生产率,加快转型升级,才能化挑战为机遇,迎来新的发展。

  三、指导思想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市场导向和创新驱动,以提高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努力拓展国内外有效需求,着力“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推动茧丝绸行业实现“质量效益型”增长,促进我国从丝绸生产大国向强国转变。

  (二)基本原则。

  坚持市场导向,政府推动。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强化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增强企业改善供给的主体意识,激发企业活力和创造力,推动茧丝绸业转型升级。营造公平竞争环境,强化市场监管,维护良好市场秩序。

  坚持深化改革,改善结构。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支持茧丝绸企业开发适应市场需求、满足消费升级需要的产品和服务,提高供给质量和效率。促进供给升级和需求升级协调共进,推动提升茧丝绸业供给水平,更好地满足现代消费需求。

  坚持创新引领,传承发展。发挥创新引领作用,健全创新激励机制,加大研发设计投入,加快创新成果转化。立足制造业基础,不断向“服务、品牌、文化”拓展产业领域。深入挖掘中国传统丝绸文化内涵,将传统技艺与新消费方式相融合,实现保护与发展内在统一。

  (三)发展目标。

  行业保持稳定发展——根据国际国内市场需求,确保市场有效供给,年均桑(柞)蚕茧产量稳定在75万吨左右,丝产量稳定在17万吨左右,真丝绸服装产量达到3亿件以上,国内丝绸消费稳步增长,丝绸商品出口保持在30亿美元以上。

  科技水平持续提升——产业科技服务体系更加健全,科技成果转化进程加快,蚕丝新材料、丝绸新产品不断开发。行业科研经费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1%以上,专利授权量增长20%以上。到2020年,数字化智能自动缫丝技术得到广泛应用,新增真丝绸织造设备中无梭织机比重达到95%以上,数字化丝绸印花技术普遍采用,丝绸服装定制设计数字化技术逐步应用,优势企业基本实现信息化管理。

  绿色环保步伐加快——蚕桑在生态保护方面的优势得到充分发挥,对环境治理的贡献度提高。到2020年,烘茧、缫丝和丝绸印染等重点领域单位增加值能耗比“十二五”末降低20%以上,丝绸工业单位增加值用水量降低30%以上,缫丝企业实现污水零排放,茧丝绸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提高到80%以上。

  国际竞争力显著增强——主导制定国际茧丝绸标准,引进一批国际优秀丝绸设计、科研人才,形成10个以上具有国际影响的名企名品,提升中国丝绸在国际市场的话语权和知名度,努力打造中国茧丝绸产业链的国际竞争力。

  四、重点任务

  (一)调整产业结构,优化区域布局。

  进一步调整和优化产业和区域结构,推进茧丝绸业的区域化协作和专业化分工,形成农工贸各环节、东中西各区域优势互补、良性互动、协调发展的新格局。中西部地区巩固提升优质蚕桑基地、丝绸生态园区和新兴产业集群;东部地区发挥技术、资本、人才、信息等方面的优势,探索创新发展模式,引领产业转型升级。协调东中西部主产省(市、区)之间的分工与合作,促进茧丝绸生产向优势区域和企业集中,提升产业集聚水平。

  (二)巩固蚕桑生产,夯实发展基础。

  以家蚕基因组等研究成果为基础,推动桑蚕种质创新,选育优良品种。健全蚕桑技术推广网络,推广使用先进技术。继续加强蚕桑病虫害防控技术研究,推广无害化生物农药,健全病虫害综合防控和预警体系。大力推广“公司+基地+农户”、家庭农场、蚕农专业合作社等经营模式,积极利用土地流转政策,建立和完善最低保护价收购、订单农业、二次返利、蚕农入股等机制,稳定蚕茧产销关系,夯实产业基础。

  (三)加强研发创新,增加供给品种。

  加大对市场需求的研究、分析与挖掘力度,树立“以需定产”思维,加强丝绸产品开发、外观设计、产品包装等方面创新,积极开展个性化定制、柔性化生产,丰富和细化产品种类。加快复合型、差异化、功能性新型丝绸纤维和含丝纺织产品开发,推动丝绸产品更新换代。发展装饰、保健、产业用丝绸大类产品,积极拓宽市场领域,满足多样化、多层次消费需求。

  (四)突破技术瓶颈,提升产品品质。

  围绕生产加工机械化智能化程度低等难题,大力推进新型装备的改造与研发,加快新一代蚕种自控催青设备、桑枝剪伐设备、蚕室温湿度调控设备、省力化饲养设备、蚕茧收烘设备、智能化缫丝设备、生丝电子检测等关键装备的研发与应用。加快丝绸产业信息化改造步伐,推广产品加工过程在线监控检测、电子织造、数码印染等先进技术。培育和弘扬工匠精神,引导企业树立质量为先、信誉至上的经营理念,增强丝绸工业核心竞争力。

  (五)增强品牌意识,培育知名品牌。

  引导企业增强品牌意识,提升产品附加值和软实力,推动中国丝绸产品向中国丝绸品牌转变。深入挖掘我国丝绸民族特色,拓展品牌历史文化内涵。鼓励企业加大研发设计投入,提升品牌设计创意水平和品牌影响力。按照“扶优扶强”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依托行业组织,跟踪培育一批国内知名、具备国际影响力的丝绸品牌。

  (六)开拓国内市场,扩大丝绸消费。

  开发符合内需特点的丝绸产品,深入拓展国内丝绸消费市场。以个性化、定制化、高品质、“商品+服务”等为重点带动丝绸消费结构升级。创新营销模式,建设专业营销网络和现代物流体系。引导丝绸企业加大营销投入,通过兼并、特许经营等方式,扩大连锁经营规模。积极融入互联网经济,推进无店铺零售和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加强茧丝绸大宗商品交易市场规范和建设,拓展服务功能。

  (七)拓宽贸易渠道,促进对外合作。

  巩固传统市场、开拓新兴市场,扩大产品国际市场占有率。优化丝绸商品出口结构,提高终端丝绸产品出口比例,推动丝绸外贸向优质优价转变。鼓励进口国内紧缺的关键装备、技术、服务,提升进口综合效益。鼓励企业以“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为重点方向,开展对外投资合作、推广产品与品牌,积极参与合作园区建设。支持优势茧丝绸企业收购国外研发机构、品牌和营销网络,整合全球产业资源。

  (八)推进综合利用,实现绿色发展。

  在沙漠化、石漠化、荒漠化等环境恶劣地区扩大桑树栽植范围,充分发挥桑树防风固沙、涵养水源、保持水土的作用。加快茧丝绸资源循环、综合利用和绿色加工等技术的研究与推广,支持企业加大桑柞蚕、蓖麻蚕、木薯蚕等茧丝资源在家纺、食品、医疗、保健、生物工程等领域产业化开发力度。加强科研院所与企业间合作,建立综合利用示范基地,提高行业资源综合利用效益。加快丝绸行业节能减排技术的推广应用,推进无水、少水等新型丝绸染整技术的开发,提高缫丝、印染废水回用比例,提升行业绿色生产水平。

  (九)统筹保护开发,弘扬丝绸文化。

  加强对蚕桑丝绸历史文化遗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和传统丝绸技艺的保护,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地开展丝绸博物馆、丝绸特色小镇、蚕桑旅游休闲科普基地建设。引导企业将丝绸历史文化元素和市场需求有机融合,提高丝绸产品的文化附加值。支持企业、媒体等开展丝绸相关境内外宣传展示,借助举办国际大型赛会的有利时机,弘扬中国丝绸文化,巩固丝绸的中华文化载体地位,提升中国丝绸的国际影响力。

  五、保障措施

  (一)推进规划和标准体系建设。

  各地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茧丝绸行业发展纲要,明确本地区产业发展方向和重点。制定、宣传、贯彻国家和行业性蚕桑茧丝绸标准,鼓励各主产区或企业制定符合当地条件的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引导茧丝绸企业执行行业标准,提高采标率。鼓励我国企业、机构参与国际标准制定,推动实施我国主导的丝绸国际标准。

  (二)发挥政策引导作用。

  支持各地将茧丝绸业发展融入国家“一带一路”、绿色生态、精准扶贫、“产业+文化”战略。在符合世贸组织相关规则前提下,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带动作用,研究加大对优质蚕桑基地建设、茧丝绸科技成果转化、技术改造、产品设计与研发、节能减排、茧丝绸整体宣传、丝绸“老字号”等的支持力度。引导和支持民间资本进入蚕桑丝绸业,推动茧丝绸产业链上下游融合和东西部互动发展。鼓励有条件的企业通过上市、发行债券等途径筹集资金,解决融资难题。

  (三)完善市场监管和公共服务。

  认真执行商事制度改革、行政审批改革有关规定,强化市场监管,促进公平竞争。加强对丝绸产品商标权、科研创意成果专利权、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保护,依法打击各类侵权行为。加强飞机喷洒农药的地区间、部门间协调,科学、有序安排蚕桑生产。加强对市场的监测分析,及时发布产品供求和价格信息,增强蚕农和企业决策的有效性、科学性,促进产需有序衔接。改革完善国家厂丝储备制度,增强市场调控能力。

  (四)提升行业组织服务能力。

  引导行业组织积极贯彻落实产业政策,加强行业自律,推动行业诚信建设,规范企业行为,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环境,减少行业内恶性竞争。支持行业组织开展行业统计和信息交流、品牌推广、标准贯彻执行、市场拓展、国际交流合作等活动,建立与各国同行间的合作伙伴关系及民间对话机制。

  (五)实施人才培养战略。

  围绕产业发展目标,优化人才成长环境,制定人才激励和引进相关政策,实施人才培养战略。加强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及创新团队建设,积极培养专业设计人才、高级技师、技术工人和新型蚕农。着力培养一批优秀企业家队伍,发挥企业家在创新创业中的重要作用。支持高校和科研机构建设蚕桑、丝绸专业,鼓励院、校、企联合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推进人才专业培养基地建设。

稿件来源:商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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