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基斯坦对华涤纶短纤维征收2.82%~11.51%的反倾销税
发表时间:2016-02-29 发表评论
2016年2月3日,巴基斯坦对原产于中国的进口涤纶短纤维作出反倾销终裁:决定对自中国进口的涉案产品征收2.82%~11.51%的反倾销税,涉及企业包括上海恒逸聚酯纤维有限公司(Shanghai Hengyi Polyester Fiber Co., Limited)、江阴华宏化纤有限公司(Jiangyin Huahong Chemical Fiber Co., Limited)、江阴海伦化纤有限公司(Jiangyin Hailun Chemical Fiber Co., Limited)、厦门翔鹭化纤股份有限公司(Xiamen Xianglu Chemical Fiber Company Limited)、福建Zhengqi高科技化纤有限公司(Fujian Zhengqi High-Tech Fiber Technology Co., Limited)。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5503.2010。
2015年4月22日,巴基斯坦对原产于中国的进口涤纶短纤维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
稿件来源:中国第一纺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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