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起增值税税率启动“四并三” 两次改革为企业减负万亿
发表时间:2017-06-25    作者:杜丽娟 发表评论

  自去年5月1日增值税实现货物与服务的全覆盖后,增值税改革迈出了实质性一步。

  在改革实施一年后,今年4月19日国务院常务会决定,2017年7月1日起,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正式实施,取消增值税13%的税率,且原适用13%的产品一并适用11%的税率,这拉开了我国增值税税率简并序幕。

  增值税税率“四并三”除了优化税制结构外,在当前减税降费背景下,税率简并对纳税人最直接的影响就是降低税负。

  优化税率结构

  7月1日开始,简并增值税税率的政策将正式实施。

  根据政策要求,原销售或者进口货物适用13%税率的全部降至11%,涉及农产品(8.710, -0.11, -1.25%)、天然气、食用盐、图书等23类产品。同时,对按照17%税率征税的农产品深加工企业购入农产品维持原扣除力度不变,避免因进项抵扣减少而增加税负。

  国税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副司长林枫表示,为实现增值税税收中性的目标,各国逐渐普遍追求更为简明的增值税税制,简并税率、减少优惠、拓宽税基已经成为国际增值税制度发展的趋势和主流。

  结合我国财政情况、经济发展形势、企业负担能力、税制改革方向及推进增值税立法等多种因素。

  “我们增值税简并路径按照‘四并三’的税率优化思路,即取消13%一档税率,税率结构简并至17%、11%、6%三档。”

  之所以选择这样的安排,林枫表示,主要考虑是:13%税率主要适用于农产品、图书、报刊、杂志等与民生密切相关的消费品,化肥、农药、农机等农业生产资料,以及天然气等工业生产资料,取消此档税率并下调至11%,体现了国家对农业、民生领域的税收支持。

  对此, 广州市国税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简并税率政策对纳税人最直接的影响就是降低税负。经初步测算,该项新政将惠及广州市2.5万户纳税人,主要集中在批发、零售业,预计每年可为纳税人减负5.01亿元。

  在该人士看来,简并税率政策对纳税人最直接的影响就是降低税负,可以有效盘活企业的现金流,提高企业进一步扩大再生产的能力。同时,通过税负转嫁和传导机制,对消费者也会起到减负作用。

  记者了解到,营改增试点前,我国增值税有17%和13%两档税率(不含零税率,下同);营改增试点过程中,根据试点行业的销售收入、成本构成等情况,基于减轻试点行业税负的考虑,新设了11%和6%两档税率,税率档次增至四档。

  不过,四档税率并存的情况,导致税制较为复杂,可能引发“高征低扣”“低征高扣”的现象,抑制了增值税中性作用的发挥。在减税背景下,增值税税率调整成为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

  两次改革减负万亿

  事实上,增值税税率实现“四并三”后,其带来的减税效应功不可没,粗略计算,两次增值税改革为企业减负上万亿。

  记者了解到,2009年,中国开始推行“增值税转型”改革(生产型向消费型转型);2011年,推行“增值税扩围”(增值税征收范围扩展向营业税征税范围)改革。两次改革的目的均是通过减少中间环节的重复征税,从而促进增值税的优化。

  根据财政部统计数据,2009年全年国内增值税收入18481.24亿元,同比增长2.7%,比2008年增速低20.6个百分点,全年国内增值税收入虽实现增收,但前10个月国内增值税累计收入均为减收。

  对此,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研究员杨志勇认为,增值税出现减收说明企业真正受益。增值税这次改革(2009-2011)带来的减税规模累计约5000多亿元,减轻了企业的税收负担。

  增值税的第二次改革始于2012年,中央决定从2012年1月1日起,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首先在上海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中开展。此后历时五年的“营改增”,成为1994年实行分税制以来力度最大、最有影响力的税制优化改革。

  国家税务总局数据显示,营改增全面启动的半年时间,建筑、房地产、金融、生活服务四大行业累计实现增值税应纳税额6409亿元,与应缴纳营业税相比,减税1105亿元,税负下降14.7%。

  截至今年4月30日,营改增试点一周年将实现减税6800亿元左右。营改增实施以来,约98%的试点纳税人实现了税负下降或持平,从2012年1月试点开始实行到2017年2月,营改增带来的减税总规模累计已超过1.2万亿元。

  作为我国第一大税种,增值税的减收不仅能够激发企业活力,也符合我国增加直接税比重、降低间接税比重的税制改革方向。

  李克强总理在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今年赤字率保持不变,主要是为了进一步减税降费,全年再减少企业税负3500亿元左右、涉企收费约2000亿元,一定要让市场主体有切身感受。

  中央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教授樊勇署名文章指出,从增值税税率的国际比较来看,2014年,经合组织34个成员国中,除美国没有开征增值税外,21个成员国的增值税标准税率设置在20%以上,与这些国家相比,我国增值税标准税率处于中等水平,因而通过降低增值税最高税率来降低增值税税负的空间并不太大。

  对此,一位中央财税系统内部人士表示,目前单从增值税税率档次来看,尽管已经进行一定的简化,但还存在进一步简并的空间。“在最高税率不变的情况下,三档税率简并为两档税率,并进行新的税率调整的可能性也是存在的。”

稿件来源:中国经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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