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拟限制部分物质在纺织品中的使用 外贸企业需着手产品升级或替换
发表时间:2018-02-08     发表评论

  日前,笔者从厦门海沧检验检疫局获悉,为了降低和防止化学物质的潜在危害,日本拟修订“化学物质评估及其生产规定法案执行令”的通报,修订工作主要由日本经济产业省(METI)、厚生劳动省(MHLW)以及环境省(MOE)负责。

  据了解,此次拟修订主要针对以下化学物质:短链氯化石蜡(链长在C10到C13之间、氯含量大于48%的直链氯化烃)(SCCPs)、十溴二苯醚(DecaBDE0)、全氟辛烷磺酸(PFOS)及盐。若此次修订生效,对纺织产品将带来以下影响:

  一是含有短链氯化石蜡(链长在C10到C13之间、氯含量大于48%的直链氯化烃)的纺织品阻燃处理用化学品以及皮革加脂剂将被禁止进口到日本;

  二是含有十溴二苯醚的阻燃纺织品以及纺织品阻燃处理用化学品也将被禁止进口到日本;

  三是任何企业,若进口短链氯化石蜡(链长在C10到C13之间、氯含量大于48%的直链氯化烃)和十溴二苯醚到日本,都需要获得相应关于I类特定化学物质的授权。

  对此,海沧局提醒国内相关贸易及生产企业,现如今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频出,且较为隐蔽,针对此次修订,建议国内的纺织品、皮革企业,尤其是阻燃纺织品生产企业,时刻关注产品中是否使用或者添加了上述短链氯化石蜡和十溴二苯醚,相关产品如出口日本,则需要开始着手产品升级或物质替换,谨防在日本新法规生效后,不合规产品无法进入日本市场。

稿件来源:国门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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