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调整完善17项纺织服装产业政策措施
发表时间:2018-04-07     发表评论

  从4月4日召开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纺织服装产业促进就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近日,《自治区发展纺织服装产业带动就业2018年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和《关于进一步完善自治区纺织服装产业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发布,提出坚持就业第一、南疆优先,力争今年实现纺织服装产业新增就业10万人,并以就业为导向,向南疆倾斜、向服装家纺等终端产业倾斜,调整完善了17条政策措施。

  方案提出,按照集中、适度、节水、环保的原则发展高水平、清洁化的印染产业,推进新建的印染项目和全产业链纺织服装企业印染环节向阿克苏、库尔勒、石河子、阿拉尔聚集;开展纺织服装流通产业发展研究,打造以乌鲁木齐地区国际服装服饰展示交易平台为核心的商贸物流中心;推广卫星工厂加农户等生产经营模式;出台扶持民族特色服装家纺产业发展的扶持政策;加快建设新疆纺织交易市场等。

  通知指出,要优化政策,支持服装、家纺、针织等终端产业发展,保持现有政策稳定。在基础设施和标准厂房建设、企业产品运费、电费、员工岗前培训和新增就业、社会保险、贷款贴息等方面继续给予必要的政策支持;调整新增就业补贴。对各类纺织服装企业吸纳新疆籍人员就业,按照每人5000元的标准,分3年(第一年2000元,第二年1000元,第三年2000元)给予新增就业补贴。

  在控制棉纺产能过快增长、促进棉纺产业高质量发展方面,通知明确,要控制在建棉纺项目,限制新建扩建棉纺产能。

  在重点支持南疆四地州纺织服装产业发展方面,通知提出,将加大地方政府建设生产厂房的支持力度,加大人才引进补贴,给予企业产品出疆运输补贴,继续支持发展棉纺织产业,支持纺织服装配套产品发展,对部分县市予以专项支持。

  同时,通知还提出,支持在喀什地区、和田地区、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和阿克苏地区柯坪、乌什两县开展发展纺织服装等劳动密集型产业试点工作。

稿件来源:中国纺织报
第一纺织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本网专稿”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第一纺织网所有,转载请注明“第一纺织网",违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第一纺织网转载的所有的文章、图片、音频、视频文件等资料的版权归版权所有人所有,本网站采用的非本站原创文章及图片等内容无法一一和版权者联系,如果本网站所选内容的文章作者及编辑认为其作品不宜上网供大家浏览,或不应无偿使用(涉及费用问题,需要删除“不宜上网供大家浏览,或不应无偿使用”)请及时用电子邮件:martin@setways.com通知我们,我们会在第一时间删除,避免给双方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相关资讯
  •  
  •  焦点新闻
网站背景 | 公司简介 |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 产品与服务 | 信息定制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2005 - 2014 www.webtex.cn, All Rights Reserved
企业营业执照认证: 沪ICP备1003913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