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起汕头园区外印染企业不得延续排污许可证
发表时间:2018-06-20     发表评论

  “连日来从这里运走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约100吨,原来长约120米、宽2米、深1.5米的垃圾带已被清走。”18日,在汕头市铜盂镇官田出水李仙村段的农田旁,一辆钩机还在现场深挖,确保往年堆积深埋地下的垃圾也能彻底清理。

  这正是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要求整改的垃圾点。连日来,针对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莅临汕头开展环保督察发现的问题,汕头市迅速行动抓落实。

  汕头市委17日召开常委会专题会议,提出要切实将中央环保督察组的整改要求转化为推进练江整治各项工作的强大动力,坚决打赢练江综合整治攻坚战。

  具体来看,汕头市作出如下6项部署:第一,成立由市委书记和市长分别任正、副组长的汕头市练江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该市几套班子领导分别挂钩督办练江环保基础设施重点项目,确保按中央环保督察组要求如期完成。其次,对练江综合整治相关工程项目进行全面梳理,摸清项目投资主体资质要求、资金来源、投入时序、技术原理、管网建设方案等底数,层层立下“军令状”,一项一项抓落实。第三,加大投融资力度,其中汕头市政府今年将投入不少于20亿元用于练江流域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第四,汕头市有关领导、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同志定期深入练江流域污染严重的地方,现场驻点督办。组织该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到每个村(社区)巡查调研,督促整改落实。严肃查处生态环保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第五,开展为期一年的“环境违法行为打击年”活动,严厉打击违法偷排行为。2019年1月1日起,现有园区外印染等污染企业一律不得延续排污许可证,对无证排污企业一律依法从严从重处罚。第六,在当地主流媒体设立“环境整治曝光台”,发动群众曝光环境污染突出问题,及时发布有关信息。

稿件来源: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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