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通过强制召回规定
发表时间:2010-01-12 发表评论
2010年1月12日,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发布公告,全体委员投票一致通过美国消费品强制召回规定。根据该规定,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或美国联邦地方法院有权发布强制召回令。
该强制召回规定的要求包括:被召回产品描述、采取的措施、产品数量、召回原因/存在危险、制造商和零售商信息、产品生产和销售日期、消费者伤亡数量及情况、补救措施等,具体内容可参见《美国消费品安全改进法案》第214节。对于部分特殊召回,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还将为消费者提供甄别无效或不适当措施的信息。
该强制召回不适用于自愿召回,但可为自愿召回提供参考。若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想将强制召回规定的效力延伸至自愿召回,应单独立法。
稿件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第一纺织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本网专稿”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第一纺织网所有,转载请注明“第一纺织网",违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第一纺织网转载的所有的文章、图片、音频、视频文件等资料的版权归版权所有人所有,本网站采用的非本站原创文章及图片等内容无法一一和版权者联系,如果本网站所选内容的文章作者及编辑认为其作品不宜上网供大家浏览,或不应无偿使用(涉及费用问题,需要删除“不宜上网供大家浏览,或不应无偿使用”)请及时用电子邮件:martin@setways.com通知我们,我们会在第一时间删除,避免给双方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2、第一纺织网转载的所有的文章、图片、音频、视频文件等资料的版权归版权所有人所有,本网站采用的非本站原创文章及图片等内容无法一一和版权者联系,如果本网站所选内容的文章作者及编辑认为其作品不宜上网供大家浏览,或不应无偿使用(涉及费用问题,需要删除“不宜上网供大家浏览,或不应无偿使用”)请及时用电子邮件:martin@setways.com通知我们,我们会在第一时间删除,避免给双方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相关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