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对外投资将不能享受税收优惠
发表时间:2010-01-25    作者:驻胡志明市总领馆经商室 发表评论

  据《越南投资报》1月22日报道,越南财政部日前公布了越南对外投资企业纳税义务的规定。所有对外投资企业(包括享有税收优惠的企业)在对外投资生产经营产生的收入都必须根据越南与投资所在国签订的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和越南企业所得税法申报纳税。所有对外投资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均为25%,不能享有其正在享有(如有)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如对外投资企业在投资国已交纳企业所得税或类似税收,在申报纳税时将予以扣除。

稿件来源:商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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