缅甸部分外汇商业税将改为缅币纳税
发表时间:2010-02-10    作者:驻曼德勒总领馆经商室 发表评论

  缅甸《新闻》周刊消息:据从进出口商人处获知,有关部门有可能将过去以外汇缴纳的部分商品商业税改为从今年1月起用缅币缴纳税。
  过去商业税很高的酒、香烟等商品以外汇出售,须缴纳10%的税,但是,如果烟酒以缅币出售,就要缴纳近200%的税,为了公平,对烟酒之类的商品将只以缅币收税。
  一位进出口商人说,“一件成本价值1000的商品,如果以外汇缴纳商业税,只须缴纳10%,这是美元纳税得到的优惠。如果以缅币纳税,根据商品种类,须缴纳0到200%的税。缅甸有部分威士忌经销商是以外汇缴税的,现在将改为以缅币纳税。”
  另外,以缅币纳税是以现行汇率计税。过去用美元进口的商品要以450兑1美元的汇率计税,从1月1日起,汽车和零配件将以现行市场汇率计税。

稿件来源:商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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