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既定的经编产业跨区域转移战略方向,公司将收购安鑫家纺51%股权,包括公司关联方宁波维科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科投资")持有的安鑫家纺46%股权和个人股东冯迪峰持有的安鑫家纺5%股权,收购总价为人民币15,782,511元。
公司于2010年2月11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淮安安鑫家纺有限公司51%股权的议案》。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审议时关联董事何承命、周永国、史美信、詹新国回避了本次表决。非关联董事董捷、杨健以及独立董事杨纪朝、楼百均、陈运能参加表决并一致通过了该项议案,同时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额度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1、宁波维科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2年7月4日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4000万元
住所:宁波市海曙区和义路99号
法定代表人:朱光耀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实业投资;建材、纺织、化工产品、金属、五金的批发。
最近一年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09年12月31日,维科投资总资产108,031.85万元,净资产23,158.82万元,2009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4,433.85万元,净利润7,690.75万元。
关联关系:维科投资是公司控股股东维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至本次关联交易,公司与维科投资就收购安鑫家纺股权的关联交易未达到3000万元且未占净资产5%以上。
2、冯迪峰
性别:女
国籍:中国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永丰西路98弄59号101室
最近三年任职于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与公司无关联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淮安安鑫家纺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成立日期:2007年4月27日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2000万元
住所:淮安市清安路1号
法定代表人:马东辉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家纺系列产品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股东结构: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宁波维科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920 46%
淮安嘉瑞纺织有限公司 980 49%
冯迪峰 100 5%
2、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2009年12月31日,安鑫家纺资产总额4,536.15万元,负债总额2,536.15万元,净资产2000万元。自2007年成立以来,一直处于园区建设阶段,尚未正式投产,未产生营业收入与利润。
3、交易标的的评估情况及定价依据
根据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江苏天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天衡评报字[2010]第0004号评估报告:本次评估范围涉及安鑫家纺的全部资产和负债,具体包括流动资产、机器设备、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和流动负债;评估基准日为2009年10月31日,在评估假设和限定条件成立的前提下,采用成本法得出本次资产评估结果,详情见下表: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流动资产21,809.0621,648.97-160.09-0.73
非流动资产1,473.972,728.411,254.4485.11
其中:固定资产79.7588.178.4210.56
在建工程700.82782.1681.3411.61
无形资产562.421,856.781,294.36230.14
长期待摊费用130.971.30-129.67-99.01
资产合计 23,283.0324,377.391,094.364.70
流动负债21,283.0321,282.77-0.260.00
负债合计 21,283.0321,282.77-0.260.00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2,000.003,094.611,094.6154.73
依据上述评估结果,公司将收购的安鑫家纺51%股权的公允市场价值为1,578.2511万元,其中维科投资持有的46%股权的公允市场价值为1,423.5206万元,冯迪峰持有的5%股权的公允市场价值154.7305万元。
4、评估增值说明
根据以2009 年10月31 日为评估基准日对安鑫家纺的评估结果,归属于安鑫家纺现有股东权益的评估值为3,094.61万元,较净资产账面价值2000万元增值1,094.61万元,增值率为54.73%。增值主要系无形资产中土地使用权增值所致,目前安鑫家纺拥有2宗出让工业用地,土地证总面积73,910.90平方米,均位于淮安市青浦区工业园。由于估价对象所在区域近两年土地市场较为活跃,市场交易较为频繁,与估价对象相似案例相对容易获取,因此采用市场比较法估算估价对象地价。
四、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与定价策略
根据江苏天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基准日为2009年10月31日的天衡评报字(2010)第0004号评估报告,公司将出资1,578.2511万元收购安鑫家纺的51%股权,其中维科投资持有的46%股权对应的收购价为1,423.5206万元,其中冯迪峰持有的5%股权对应的收购价为154.7305万元。
本公司在股权收购协议签订后30天内一次性以现金方式支付上述收购款。
本协议经公司法定代表人和对方法人代表(或个人股东)签字后生效。
五、本次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次股权收购的目的
公司收购安鑫家纺是为公司经编产业群转移作铺垫,也是2010年度的重点工作之一。按照公司的总体规划,公司将用3-5年时间,分步将经编产业的制造环节转移至"淮安维科工业园区",而将宁波地区打造成"研发、销售"窗口,由此完成生产、销售体系的相对分离,形成"宁波研发、营销窗口带动产业发展,中西部低成本产业基地支持营销拓展"的新型运营模式。
2、本次股权收购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次股权收购的资金来源安排:自有资金。
(2)淮安当地政府对"淮安维科工业园区"项目运作给予了明确的政策支持,将依据项目进展程度,提供一定的项目补贴款,目前已收2000万元补贴款,后续4000万元补贴款项将逐步到位,公司将按相应股权比例获得上述项目补贴收益,对公司今后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了较为有利的影响。
(3)本次股权收购将使公司新增一家控股子公司安鑫家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将发生变更。截至公告日,该公司并无对外担保、委托理财等情况发生。
六、独立董事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杨纪朝、楼百均、陈运能一致同意该项关联交易,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收购安鑫家纺股权系为公司经编产业群转移作铺垫,符合公司的发展目标与规划,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
上述关联交易方案遵循了公开、自愿和诚信原则,股权转让作价方案客观、公允、合理,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关联交易程序合法、公正,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备查文件目录
1、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交易的独立意见
3、江苏天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所出具的天衡评报字[2010]第0004号《评估报告》
4、股权转让协议
特此公告。
宁波维科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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