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前 服装门店“挑”顾客
发表时间:2010-03-08    作者:张颖川 发表评论

讲述人:王涵年龄:27岁

供职单位:CBD某服装公司

  临近3月15日,王涵供职的某服装品牌给各门店下达了一个新规定:碰到“特异”的顾客,宁可不卖对方产品,也不要招惹麻烦。

  王涵进公司不满一年,还不懂“特异”顾客指的是什么人,经老员工的指点她才明白,“特异”指的就是故意“买假”然后回来索赔的人。在每年3月15日消费者权益日前夕,这些人都是服装公司的防范对象。

  据介绍,这种顾客购物时有个特点:不试穿、使劲看衣服上关于成分等信息的吊牌、就相关的问题不断向店员求证、一买就是好几件。

  购买后,这些顾客会去对成分等进行检测,然后回来找公司的“麻烦”。王涵所在的公司,以往就曾因“标注成分不实”,赔偿了数万元。

  那么这些“顾客”是怎么锁定目标的呢?实际上,在服装业,标注成分与实际有误差并不鲜见。而来“找茬儿”的一般都是曾有服装加工经验的人,甚至是竞争对手找来的人。

  “常在河边走,岂能不湿鞋?有的批次难免在成分上有偏差,有点经验的上手一摸就能发现问题。遇到这样的顾客,咱们宁可不卖。”王涵的同事这样传授道。

稿件来源:法制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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