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官员:创业板再融资办法将适时征求意见
发表时间:2010-03-11    作者:陆媛 发表评论

  全国人大代表、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部副主任欧阳泽华昨日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创业板再融资办法会在适当时机征求意见。此外,证监会上市部也已成立了专门部门对创业板上市企业进行监管。他表示,创业板开板才几个月,时间并不长,对创业板应该“风物长宜放眼量”。

  欧阳泽华表示,在机构设置方面,结合创业板企业规模小、业绩不稳定等特性,证监会上市部也已成立了专门部门,针对创业板上市企业进行差异的监管。

  针对去年创业板上市企业频频出现资金超募现象,全国政协委员、广东省证监局局长侯外林表示要对募集资金严格管理,建立监督审查程序,超募资金的投向和使用情况必须在严格的监管体系下进行。

  “我建议采用存量发行等办法,解决一次性过度融资的问题,这在成熟资本市场也是惯用的做法。”侯外林说。

  此外,退市制度改革也是“两会”上关于创业板的热门话题。退市制度是资本市场实现优胜劣汰功能的基本载体,今年证监会主席尚福林提出要“积极推进主板退市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创业板退市机制”。不久前,深交所理事长陈东征也提出要快速退市、直接退市,严格监管借壳上市。

  欧阳泽华表示,创业板由于相对主板较少历史遗留问题,没有包袱,证监会将针对创业板退市问题进行座谈,集思广益,听取意见,并在适当时候向社会公布。

  创业板的推出解决了众多创新型小企业上市融资难的问题。但仍有很多企业“求资若渴”。侯外林披露了一些数据:目前广东省有1.8万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占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的15%。其中有创业板上市计划的有100家,目前已有上市申报意向和相关准备的有200家,辅导期正式备案的有92家。

  侯外林还表示,建立多层系的资本市场体系,除了要推动更多广东优质企业到主板、中小板以及创业板上市,甚至可以在中关村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进一步发展以后,鼓励广东的高新技术企业到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稿件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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