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成立“中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尚无定论 应直属国务院
发表时间:2010-03-12     发表评论

  专家称应吸取2007年国际谈判代表办流产教训,隶属商务部仍难协调

  商务部人士昨日称,中国贸易代表办公室成立一事尚无定论,一切以公告为准。

  一则中国正准备成立贸易代表办公室的消息,透露出中国贸易谈判机制的变革端倪。

  昨日,多名专家就此表示,在目前中国面临越来越多的贸易摩擦争端的形势下,成立中国贸易代表办公室是一个非常好的举措,但如果仅隶属于商务部,则显得层级较低,权威性不足,恐难达到理想的协调效果。

  商务部称一切等公告

  3月10日,有消息称,中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将会把目前分散在不同部门的贸易磋商业务收拢归一,未来与贸易磋商相关的各项事宜均由该部门统筹处理,功能将与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类似。不过中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将隶属于商务部,而不是像美国那样与商务部平行。据分析,该办公室由副部长牵头的可能性很大。

  “国务院已经批准成立该办公室,商务部长陈德铭已在着手进行此事。政府很希望提高处理贸易争端等事件的效率,这也是贸易代表办公室获准成立的原因。”消息人士称。消息人士还表示,贸易代表办公室将与日内瓦的中国常驻世界贸易组织代表团密切合作。

  商务部相关人士昨日表示,中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准备成立的消息已经引起多方关注,但此事目前尚无定论,一切还是以商务部公告为准。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副研究员梅新育告诉记者,他目前还不了解要成立中国贸易代表办公室的事宜。

  上海WTO事务咨询中心业务总监姚为群昨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如果要成立中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建议以国务院的名义来设立,商务部作为具体的执行机关来牵头组织,否则权威性不够,很难形成一个有效的谈判协调机制。

  国际谈判代表办曾流产

  事实上,专家之所以担心隶属于商务部的中国贸易代表办公室权威性不够,是因为已有前车之鉴。

  记者了解到,商务部2005年就曾设立过国际谈判代表办公室,希望协调分散在不同部门的贸易磋商业务,但却因未取得成效又于2007年取消。

  2005年5月,时任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崇泉对外宣布,商务部设立国际贸易谈判代表办公室,并新设商务部国际谈判代表职务,自2005年4月13日起,商务部副部长高虎城兼任商务部国际贸易谈判代表,时任商务部部长助理、现任商务部副部长易小准则兼任商务部国际贸易谈判副代表。

  据悉,国际贸易谈判代表办公室是商务部根据国务院当时的“三定”方案设立。

  根据国务院或商务部的指派,国际贸易谈判代表办公室承担6大主要职能。分别为组织对外谈判,牵头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经济贸易方面的重大对外谈判,拟订谈判总体方案和策略,督促检查各项谈判议题的准备情况,协调意见和立场,通报谈判形势;审核谈判口径,协调部内各单位负责的重大多双边经济贸易谈判中的意见和立场,统一与部外单位联系,就重要议题谈判口径的一致性提出审核意见;协调各单位分工,就涉及部内多个单位的重大多双边经济贸易争端提出总体应对方案和步骤,督促检查落实情况;研究国际谈判,跟踪分析国际重要经贸谈判,提应对意见和建议;提供谈判咨询,为多双边政府间重大经济贸易谈判提供相关支持和咨询;以及承办商务部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知情人士向记者透露,当初设立这一办公室,由商务部副部长来牵头负责,就是为了解决过于分散的不同部门的贸易磋商业务,但实践中却发现仍然难以协调,于是,2007年这一办公室被取消,工作人员被分配到商务部各司局。因此,这位人士对设立中国贸易代表办公室的前景持保留态度。

  赋予商务部更大权威

  中国贸易代表办公室是否能有如此之大的职权尚有待确认。据对外经贸大学中国WTO研究院的李杨博士介绍,按照目前国内的贸易谈判机制,商务部只是起到一个牵头作用。比如,涉及服务贸易的领域,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都会参与;涉及货物贸易的领域,如果是农产品,则农业部会重点参与,所发挥的作用还要大于商务部。

  “成立中国贸易代表办公室是个很好的举措。”姚为群说,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就是一个协调国家利益、地方利益、产业利益、消费者利益的全国性机构,明确职责肯定能更好地进行贸易谈判,处理各项摩擦争端。但为加强这一工作,他建议以国务院名义设立中国贸易代表办公室,交予商务部具体执行,赋予这一机构更大权威。

  “从成立中国贸易代表办公室的目的来看,中国有意推动贸易谈判机制的变革。”李杨分析,“但是如果这个机构仅隶属于商务部,则显的层级较低,最终是否能有效协调各个部委之间的利益还有待观察。”

稿件来源:东方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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