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阳光:董监事会决议暨召开股东大会公告
发表时间:2010-03-23 发表评论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3月20日召开四届二十六次董事会及四届八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分配,不转增。
二、通过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三、通过续聘南京立信永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通过《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等事项。
五、通过由于执行新会计准则对公司已披露的200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期初相关项目及其金额调整的议案。
六、同意公司于2010年3月20日与香港东升有限公司(下称:香港东升)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书》,公司以自有资金收购香港东升所持有的江阴施威特毛纺织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1500万美元,公司持股75%,下称:施威特)25%的股权,按施威特净资产评估值(13252.36万元)的25%确定转让款为3313.09万元人民币。本次股权收购完成后,施威特将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七、通过关于公司201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10年4月20日上午召开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上有关及其它事项。
一、通过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分配,不转增。
二、通过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三、通过续聘南京立信永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通过《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等事项。
五、通过由于执行新会计准则对公司已披露的200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期初相关项目及其金额调整的议案。
六、同意公司于2010年3月20日与香港东升有限公司(下称:香港东升)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书》,公司以自有资金收购香港东升所持有的江阴施威特毛纺织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1500万美元,公司持股75%,下称:施威特)25%的股权,按施威特净资产评估值(13252.36万元)的25%确定转让款为3313.09万元人民币。本次股权收购完成后,施威特将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七、通过关于公司201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10年4月20日上午召开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上有关及其它事项。
稿件来源:上交所
第一纺织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本网专稿”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第一纺织网所有,转载请注明“第一纺织网",违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第一纺织网转载的所有的文章、图片、音频、视频文件等资料的版权归版权所有人所有,本网站采用的非本站原创文章及图片等内容无法一一和版权者联系,如果本网站所选内容的文章作者及编辑认为其作品不宜上网供大家浏览,或不应无偿使用(涉及费用问题,需要删除“不宜上网供大家浏览,或不应无偿使用”)请及时用电子邮件:martin@setways.com通知我们,我们会在第一时间删除,避免给双方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2、第一纺织网转载的所有的文章、图片、音频、视频文件等资料的版权归版权所有人所有,本网站采用的非本站原创文章及图片等内容无法一一和版权者联系,如果本网站所选内容的文章作者及编辑认为其作品不宜上网供大家浏览,或不应无偿使用(涉及费用问题,需要删除“不宜上网供大家浏览,或不应无偿使用”)请及时用电子邮件:martin@setways.com通知我们,我们会在第一时间删除,避免给双方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