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戈尔:关于签订非住宅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协议的公告
发表时间:2010-06-04     发表评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甬发改审批函[2009]228 号文件精神,公司全资子公司雅戈尔置业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置业控股公司”)、雅戈尔服装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服装控股公司”)所属宁波市江东区中山东路316 号房屋(雅戈尔滨江大厦一至六层,计入公司开发产品,账面值12,080,000 元)已列入轨道交通江夏桥东站配套建设及周边地块改造项目建设范围。

  就该拆迁事项,置业控股公司与服装控股公司近日与宁波市轨道交通建设指挥部、宁波市江东区房屋拆迁事务所签订了《非住宅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协议》。

  根据协议约定,置业控股公司与服装控股公司被拆迁房屋、土地、装修、一次性经济补偿、提前搬迁奖励费等可获得合计赔偿金额为250,871,462 元,其中120,000,000 元于协议生效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支付,将纳入公司2010 年上半年度营业外收入进行会计核算;其余130,871,462 元将于搬迁完毕并经验收合格后七个工作日支付。

  备查文件:

  《非住宅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协议》

  特此公告
  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六月三日

稿件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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