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对我高强聚酯纱征收临时反倾销税
发表时间:2010-06-09 发表评论
6月2日,欧委会决定对产自中国的高强聚酯纱产品征收9.3%的临时反倾销税。该案中一家中国企业获得市场经济待遇和零税率,其他合作企业税率为7.7%至9.3%。欧盟于2009年9月8日对上述产品发起反倾销调查,涉案金额1.2亿美元。
稿件来源:商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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