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各成员国加严REACH法规监管力度
发表时间:2010-06-09 发表评论
欧盟REACH法规自2009年6月1日正式实施以来,已有超过百起中国产品因不符合REACH法规而遭欧盟通报或召回的案例。据欧盟非食品类快速预警系统(RAPEX)统计,仅今年前4个月就有高达53起中国产品被通报,占所有国家和地区被通报总数的76.8%,其中,出口玩具产品成为遭通报“重灾区”,共有38起,主要原因为所用塑料原料中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酯(DEHP)和邻苯二甲酸二异壬酯(DINP)浓度超标;出口服装等纺织产品也有6起遭通报,主要原因为产品中含有违禁的偶氮燃料。此外,2010年3月10日,欧盟化学品管理署(ECHA)公布了第三批高关注度物质(SVHC),截至目前共有30种物质被列入高关注度物质(SVHC)清单,随着欧盟REACH法规监管力度的不断加严,将有更多的物质被列入SVHC清单之中,越来越多的下游产品生产企业将受其影响。
2009年欧盟执行REACH法规检查达850次,今年预计将更加频繁。在欧盟各成员国加严REACH法规监管力度,该法规对我国出口至欧盟的轻工、纺织、机电等下游产业影响日渐显现的大背景下,广大出口企业不应再抱有侥幸心理,应充分认识到应对REACH法规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为此,检验检疫部门要加强对欧盟REACH法规最新动态的收集掌握,进一步加大对出口玩具、轻纺等高风险产品生产企业的宣贯与指导力度。建议相关企业:一要加强与欧盟客户的联系沟通,及时了解掌握欧盟官方要求及相关市场信息,做到心中有数;二要加强与上游原材料供应商的沟通协调,强化源头把关,在原材料采购过程中要求供应商出具相应的REACH符合性声明或报告,建立“绿色”供应链;三要在生产过程中加强对原材料采购、检验、生产加工等质量安全控制关键环节的风险评估,建立起完善的高风险物质控制体系,细致排查产品中使用的高关注度化学物质及限值物质,对超限超标物质进行及早替换。
稿件来源:WTO检验检疫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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