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萨克斯坦自7月11日起对生皮、羊毛等商品执行新税则
发表时间:2010-06-21 作者:哈萨克斯坦使馆经商参处 发表评论
哈萨克斯坦政府6月6日通过第520号决议,决定自7月11日起执行新的出口税则,对生皮、羊毛、废铁、废铜、铝锭、铝材和铝制品、铁路零件等征收10-30%不等的出口关税,同时规定了最低从量限额。
稿件来源:商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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