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莱家纺:会计差错更正公告
发表时间:2010-06-23 发表评论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规定,江苏省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国税局日前在对我公司进行2009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因2009年9月罗莱家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导致公司外资股比例由上市前25%下降至18.7484%,要求我公司执行国税总局国税发【1997】第071号文件之第五条“合并、分立、股权重组后的企业,其内外资股权比例不符合有关外商投资企业法律规定比例的,除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以外,不再继续适用外商投资企业有关的所得税法律、法规,而应按照内资企业适用的所得税法律、法规进行税务处理”的规定以及国税函【2003】422号精神,从2009年度起,公司企业所得税适用税率不再享受优惠过渡期税率,统一按企业所得税率25%申报缴纳。
公司在编制2009年报和2010年1季报时,企业所得税分别按20%和22%(优惠过渡期税率)计提缴纳,因此,需对2009年报和2010年1季报进行更正。因税率变动导致公司2009年度和2010年1季度分别增加缴纳企业所得税费用7,497,806.79元和1,233,800.85元,相对应的2009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由原151970982.37更正为144,473,175.58元,2010年1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由原50,900,487.67更正为49,666,686.82元。由此而影响的其他财务指标详见更正后的《2009年年度报告摘要》、2009年度《审计报告》和《2010年1季度报告》等报告,这些更正报告刊登于2010年6月23日巨潮资讯网。本次更正仅涉及因税率变动而影响的财务数据,其他未作调整。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同意。更正的2009年度财务报告由会计师事务所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罗莱家纺 罗莱家纺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10)重新出具了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会审字【2010】3887号),详细内容见2010年6月23日巨潮资讯网。
特此公告
罗莱家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六月二十三日
公司在编制2009年报和2010年1季报时,企业所得税分别按20%和22%(优惠过渡期税率)计提缴纳,因此,需对2009年报和2010年1季报进行更正。因税率变动导致公司2009年度和2010年1季度分别增加缴纳企业所得税费用7,497,806.79元和1,233,800.85元,相对应的2009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由原151970982.37更正为144,473,175.58元,2010年1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由原50,900,487.67更正为49,666,686.82元。由此而影响的其他财务指标详见更正后的《2009年年度报告摘要》、2009年度《审计报告》和《2010年1季度报告》等报告,这些更正报告刊登于2010年6月23日巨潮资讯网。本次更正仅涉及因税率变动而影响的财务数据,其他未作调整。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同意。更正的2009年度财务报告由会计师事务所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罗莱家纺 罗莱家纺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10)重新出具了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会审字【2010】3887号),详细内容见2010年6月23日巨潮资讯网。
特此公告
罗莱家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六月二十三日
稿件来源: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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