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修订扣留违反产品安全规例货物的程序
发表时间:2010-07-02     发表评论

  美国海关边境保护局宣布,消费品安全委员会将根据《消费品安全改进法》,于6月14日开始对违反产品安全规例的货物行使扣留权。除非产品违反海关条例,否则海关边境保护局不能再根据《美国联邦法典》第19章第1449节扣留受委员会规管的产品。反之,委员会可根据自身权力扣留相关产品,而海关边境保护局则会担任有关产品的保管人。委员会将向进口商发出扣留通知,并转发副本予海关边境保护局及报关行。通知内说明涉嫌违法事项、涉嫌违反的法例以及委员会职员的联络资料。委员会将取代海关边境保护局处理涉及遭扣留货物的所有相关问题。不过,若货物同时遭海关边境保护局扣留,局方及委员会将同时发出通知,相关人士亦须向两个部门寻求货物放行的方法。

稿件来源:WTO检验检疫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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