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庄穆:成立中国丝绸公司 促进茧丝绸行业发展
发表时间:2010-07-05    作者:王庄穆发表评论

  参照历史上及世界各国丝绸发展的经验,我建议国家成立茧丝绸贸工农一体化的中国丝绸公司。

  中国丝绸公司由茧丝绸产供销的主要省市区的国有企业联合组成(如有些省市区已经没有茧丝绸企业的,也可以适当投资参加),总公司设在北京,主要省市区设立分公司。公司绝不是垄断者,而是遵照国家政策,在商务部茧丝绸协调办公室具体领导和中国丝绸协会的积极支持下,紧密与全国国营、合营、私营茧丝绸产供销企业合作,引导行业有序发展。

  中国丝绸公司与全国丝绸科技部门密切合作,联合苏州大学、浙江理工大学,专业培养丝绸科技人才。同时,应该有效提高丝绸质量,增加品种,创新花色,尤其要开发绿色丝绸。积极利用桑枝、桑葚、蚕沙、废茧、废丝,甚至缫丝废水,变废为宝。积极开发产业用、医疗用等特殊用途的丝绸。中国丝绸公司拿出一定的资金,作为全国丝绸科技和丝绸宣传费用,由公司统一支配,有效推进丝绸科技进步和扩大中国丝绸在国际市场上的知名度。

  扩大丝绸在国际纺织纤维消费领域的比重,扩大中国丝绸在世界丝绸市场上的比重。根据世界纺织纤维近年来的产销情况,天然纤维和人造纤维各占一半。天然纤维中的棉花约占92%左右,羊毛约占7%,麻的产量很少,而丝绸产量只占0.4%。在这种情况下,提高丝绸在天然纤维产量中的比重,同时扩大蚕丝在天然纤维消费领域中的比重是大有可能的。

  扩大丝绸出口必须采取物美价廉、按需供应的措施。“物美”指的是出口丝绸的质量要高、花色要新、品种要多。不仅要适应消费需求,而且要促进和发展消费需求。“价廉”指的是价格合适,既不能过低,也不应过高,而是以生产成本为基础,要参照其他国家、其他纤维的利润制定合适的价格。出口服装中的时装,应该适当高价,绝不能低价,防止有“纤维皇后”之称的精品堕落成马路上的地摊货,切实维护丝绸的高贵形象。所谓按需供应,则是要丝供丝、要绸供绸,要服饰供服饰,即要促进世界上的丝绸厂进口我国的丝去织绸,印染厂进口我国的坯绸去加工印染绸,服装厂进口我国的绸缎去加工时装。如果消费者需要丝绸服饰,我们也供应丝绸服饰。总之,按需供应应该是我国扩大丝绸出口的一个有效手段。

  综上所述,如果能成立中国丝绸公司,那么它应该尽全力与全国各地的茧丝绸贸工农企业密切合作,发展茧丝生产、扩大丝绸出口、丰富内销市场、提高经济效益,为丝绸产业的健康发展多作贡献。

稿件来源:中国纺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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