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108届广交会参展事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0-07-13     发表评论

  第108届广交会筹备工作会议于7月10-11日在北京召开,现将有关参展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第108届广交会分三期在广州琶洲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展馆举办,各展期时间安排如下:

  第一期:10月15日-19日;

  第二期:10月23日-27日;

  第三期:10月31日-11月4日;

  换展期:10月20日-22日和10月28日-30日;

  展期对外洽谈时间:每日9:30-18:00,纺织服装类展期不变,为第三期展出。

  二、展览规模和展区布局

  第108届广交会展览总规模为5.69万个展位,各展区布局与规模同第107届。

  三、组展工作安排
 
  (一)品牌展位

  第108届广交会品牌展位的数量与位置安排保持不变(含卡车通道)。

  (二)一般性展位

  各交易团第108届广交会一般性展位数量、类别维持第107届的最终状态(含卡车通道)不变。

  (三)进口展区

  第108届广交会进口展区具体事宜按照商务部批示后公布。

  四、加强参展企业资质审核,提升参展企业质量

  为保证参展企业质量,提高广交会参展水平,将严格把关,重点加强参展企业资质审核、复核工作。

  五、修订违规使用展位处理办法,加强展位使用管理

  针对广交会涉嫌违规使用展位逐渐增多的问题,参照第107届广交会查处违规使用展位的尺度,修订《广交会展位使用管理办法》,重点处罚卖方。修订后的《广交会展位使用管理办法》由商务部办公厅发文通知。

    六、加强特装展位管理,确保展会安全

    鉴于广交会特装展位数量逐届上升,加上筹换展仅3天时间,现场布撤展工作压力较大。为提高布撤展工作效率与安全性,建设绿色环保展览,第108届广交会起将采取措施鼓励特装企业使用可循环材料。

  七、做好内外贸对接工作

  第108届广交会继续对有条件的国内专业采购商开放,参展企业实行自愿接待原则,大会将继续在愿意接待国内采购商的企业展位上加贴国内采购商可识别的特殊标志。

  按照广交会的有关规定,商协会将继续履行品牌企业、特装企业、标摊企业的展位位置安排和参展企业资质审核的工作职责(有关参展资质要求详见广交会官方网站www.cantonfair.org.cn参展流程查询)。请参展的各会员企业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第108届广交会的各项准备工作。

  商会联系人:苗青芳  郭莉

  电 话:010-67739316、87789106

  传 真:010-67719255

  特此通知。

 

中国纺织品进出口商会
2010年7月12日

稿件来源:中国纺织品进出口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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