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大产业兼并重组政策年内出台 民企突围仍遇阻
发表时间:2010-08-14    作者:梁萧/王珊珊 发表评论

  工信部刚下发限时淘汰落后产能令后,兼并重组风声再从工信部传来。

  近日有媒体称,工信部起草的“支持行业兼并重组”政策已上报国务院,将主要从金融、财税、资源配给三方面支持大型企业进行兼并重组。

  近日,工信部办公厅的相关官员证实该政策的确已经上报国务院,年内可出台。该行业重组政策除钢铁、汽车、纺织、装备制造、造船、电子信息、石化、轻工、有色金属九大产业外,还新增了建材产业。在业内也被称为十大产业兼并重组政策。

  该政策亦是此前出台的十大产业振兴规划的补充细则,十大产业振兴规划的重要内容便包括行业内的兼并重组。

  不过,有研究企业兼并重组方面的专家表示,支持行业兼并重组政策很难有效解决目前兼并重组中出现的一些问题。

  兼并重组政策难行

  虽然兼并重组政策已上报国务院,但这项政策出台后能否解决目前面临的有关企业重组方面的问题呢?

  实际上在2009年8月份,关于“工信部代拟十大重点行业企业兼并重组方案”的消息就频见报端。今年3月份,工信部进一步透露:“将在全国范围内出台跨行业的兼并重组指导意见,将超越行业限制,从更高层面破除并购的体制机制障碍。”从种种迹象来看,将要出台的“兼并重组”政策意在进一步廓清跨区域重组上的一些故有顽疾。

  “企业跨区域重组的问题远没有这么简单。”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企业研究所副所长张文魁说。左右跨区并购的因素非常多,关键就是控制权,税收和发展主导权。

  “这其中都有利益博弈,控制权关系到人事任命等;税收问题不仅仅在于如何分配,还有通过什么渠道进行分配;而发展主导权则是更大的问题,关系到一个区域经济的整体发展。在这些关系没有厘清的前提下,跨区域的兼并重组所面临的阻力不可能消除。”张文魁说。

  以谈判多时、仍未有定论的宝钢和包钢举例来说,宝钢的发展思路可能会把包钢作为企业内部的钢铁板块来发展;但是包头市政府很可能是把包钢作为地方带动性的龙头企业来考虑,希望能够通过它来发展稀土、向下游延伸,或者是海外并购。“企业发展主导权对地方政府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张文魁表示。

  中国企业兼并重组研究中心副主任张金鑫对此也深有体会,“跨区整合企业,地方政府会提出很多的要求,比如在当地纳税,增大其他额外的投资等等,有的企业甚至与政府都签订了意向协议,但是由于那些额外的条件没有满足,结果重组不了了之。”因此,跨区重组的难度可想而知。

  时至今日,央企鞍钢和辽宁本钢的重组尚处于“联而不合”阶段。

  除此之外,更多琐碎的问题举不胜举,比如说员工的问题。2009年,建龙钢铁重组通钢集团的悲剧(曾发生陈国君血案),并不仅仅是民企兼并国有企业情况下的孤例。即便是国有企业之间的兼并重组,人事的去留也会羁绊整合的脚步。

  行政重组仍是主流

  而另外一个备受关注的问题就是民企在兼并重组中的地位。2009年如火如荼的兼并重组,“国进民退”之势引发热议。在这样的背景下,此番政策的出台能否让民营企业“反客为主”,就更值得期待。

  积极的信号似乎已经有所透露。6月3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强调,促进企业兼并重组,必须坚持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充分尊重企业意愿。同时要求,切实向民营资本开放法律法规未禁止进入的行业和领域,加快垄断行业改革,鼓励民营资本通过兼并重组等方式进入垄断行业的竞争性业务领域。

  “这些政策会促进民营企业作为主体进行兼并重组。”曾任鞍钢经济研究所专职研究员的著名钢铁专家马忠普说。

  已经有企业正在进行尝试。2008年底,由12家和27家民营钢铁企业分别组成的唐山渤海钢铁集团和唐山长城钢铁集团正式挂牌成立。产能分别达到1500万吨和1300万吨,与国有企业形成有力的竞争之势。

  “这对陷入困境的民营钢铁企业来讲是一个好的尝试,如果政策鼓励,这将是民营兼并重组一个比较可取的方向。”马忠普认为。

  但是,这样的“绝地反击”似乎并没有过多的上演,更多的企业还处于不可预知的被兼并的风险之中。

  据记者了解,河北年产量达几百万吨的钢铁厂,至今仍然属于“无照经营”。而 “黑户”的下场已有前车之鉴。2009年9月,在多番挣扎之后,年产千万吨的日照钢铁还是无奈被山东钢铁集团纳入麾下;尽管前者赢利颇丰,而后者亏损严重。业内人士表示,正是由于环保部叫停了日钢的一些核心项目,一直僵持不下的重组谈判才峰回路转,这使日钢集团董事长杜双华再无计可施。

  “除了重庆、上海和深圳等地方政府资本意识比较强的地区,行政力量仍然是地方重组的主导力量。”张金鑫表示。

  而在这样的兼并重组中,民营企业显然并不占据政策优势。一位不愿具名的业内人士就表示,“政策和规定上会偏向国有企业,就拿审批来说,国有企业明显比民营企业更容易获得这张‘准生证’。”

  民企机会

  张文魁把此项政策比喻为“阵雨”:下过之后地是湿的,但不久就干了。“不排除有地方政府会响应一下政策的号召,做一些应景之举。可能会出现一些跨区域重组的成功案例,但仅仅是个案。”

  而目前所透露出来的“打破体制障碍,鼓励民营企业进入垄断领域”等基调,实现起来更是难上加难。“即便单纯从市场的角度来讲,在钢铁、石油等垄断行业,国有企业的体量非常大,规模经济性更加突出,民营企业作为兼并主体基本上没有什么可能性。”张金鑫表示。

  全国工商联并购工会会长王巍在此前接受采访时就表示,许多是依赖行政手段推动的产业重组与产业整合,在实现了国有资本做强做大的同时,也不可避免地导致具有市场能力的中小企业被迫挤出主流市场,转而向境外投资者或资本市场融资,或者投身于房地产与股市等虚拟经济。并购与重组是一个市场发现价值的过程。如果民营资本不能进入并购重组的核心,必将损害市场的效率,降低资源配置效率。

  而在张金鑫看来,民营企业也并非一丝机会都没有。“可以在一些竞争性比较强的领域寻求突破,比如商贸流通业等,机会相对较大。”

  同时,他认为国有资产公司成立对民企来说也是可以突进的机会。国有资产清理会使国企剥离一部分亏损的,或者不太重要的资产出售,“这些资产在国有体制下不能赢利,但是转换经营机制,说不定在民营企业手中可以盘活。”

  但是,张文魁却表达了另一种担心。“最近有许多民营接盘国企的陈年旧案被翻出来,冠以‘侵吞国有资产的罪名’。难保现在对国有企业的收购日后不会遭遇秋后算账。”

  在他看来,民营兼并国有企业,首先政策要有相应的规定可依,在此条件下保证程序公开,受到法律保护,这样才能避免民营企业的上述下场。

  链接

  近年来备受关注的重组事件

  2009年7月24日 , 吉林通钢集团发生陈国君被殴致死事件,起因是民企建龙集团宣布控股国企通化钢铁,该事件发生后有学者认为民企重组国企难逾越体制和文化障碍。

  2009年9月6日,山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重组日照钢铁控股集团,被认为是钢铁业国进民退的典型样本,也是一次运用行政手段得以实现的重组案例。

  2005年,央企鞍钢重组辽宁国企本钢,但至今鞍本重组还处在“联而不合”的局面,而鞍本重组事件则暴露了跨区域重组后的利益分成问题。周丽敏

稿件来源:中国经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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