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问富安娜诉罗莱家纺网络营销侵权案
发表时间:2010-08-30    作者:贺骏 发表评论

   在多次私下沟通未见明显成效之后,家纺上市公司富安娜一纸诉状将同行罗莱家纺告上了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富安娜要求第一被告罗莱家纺、第二被告上海罗莱家纺有限公司、第三被告北京谷翔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及不正当行为,并赔偿富安娜经济损失50万元。

   深圳市纺织行业协会副秘书长吴兵接受采访时表示,此次罗莱借用其它品牌名称对自己电子商务网站进行推广,通过不正当链接对其它企业造成伤害,一方面是经济方面,抢走了富安娜客户,造成无法估量的经济损失;二是品牌方面,使消费者产生误认误购,伤害富安娜商标权益。希望各企业遵守正当竞争秩序,使家纺行业走向和谐、有序正当之路。

   根据富安娜提供的资料显示,最近的一次侵权是发生在去年年底。那么,为何富安娜选择此时起诉?而50万元的索赔金额,对于两家刚刚上市不久超募巨资的公司,标的是否又小了些呢?

  为何时隔近一年才起诉?

   富安娜所起诉的罗莱家纺的侵权行为均发生在2009年第4季度,而富安娜是在2009年12月30日上市的。对于起诉时间的选择问题,富安娜副总裁梅连清在接受《证券日报》专访时表示,罗莱家纺的行为严重违反《商标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但由于罗莱家纺的侵权行为发生在富安娜上市的关键期,因此当时没有选择起诉。而目前,富安娜已将上市前后的诸多事宜处理完毕。对于为何选择司法程序,梅连清表示,此前也曾多次通过中国家纺协会调解,但是双方始终未达成一致。

   对于50万索赔金额的确定,富安娜代理律师、北京集佳律师事务所赵雷表示,因为被告罗莱家纺通过该侵权行为所获收益的多少无从查证,而50万元是此类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的最高赔偿数额。富安娜董秘胡振超则表示,在此次事件受侵害的不止富安娜一家公司,提出这样赔偿金额更多的是一种象征意义。

  为何第三被告只有谷歌?

   原告代理律师、北京集佳律师事务所赵雷表示:“作为搜索服务提供商,谷歌有义务审查关键词搜索是否侵犯其他第三方的权益。如果故意提供帮助侵权的行为,实际上构成连带的侵权责任。所以我们认为谷歌在案件当中也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众所周知,在搜索引擎领域,不论是市场份额还是品牌影响力,谷歌都在百度之后。那么,此次富安娜起诉罗莱家纺,第三被告只有谷歌一家,并没有百度。难道是罗莱家纺忘记了在百度投放吗?对于这个疑问,梅连清表示,罗莱家纺的侵权行为不仅在谷歌上进行,也在百度上进行了。但是“百度撤下的比较快”,富安娜来不及进行证据保全了。

   有知情人士透露,相比较百度,谷歌中国此番被抓了“现行”,也在一个侧面反映出,持续不断的退华风波已经严重影响到谷歌中国原本就不太高的工作效率。尽管对于谷歌而言,比这还要严重的大官司都已经见惯不怪,但是小官司日积月累同样会侵蚀企业的品牌。

   对于起诉谷歌的胜算如何?赵雷表示,此前集佳律师事务所自身也在谷歌搜索排名上遭遇过同富安娜一样状况,最后集佳律师事务所胜诉,“这也是富安娜此次选择集佳律师事务所代理此案的重要原因之一。”

  为何在北京海淀区法院起诉?

   原告富安娜的公司注册地在广东深圳,被告罗莱家纺的公司注册地在江苏南通,原告为何选择在北京市海淀区法院起诉?对此,原告代理律师赵雷表示,一是第三被告谷歌的中方运营商——北京谷翔信息技术公司注册地在北京。依据相关的管辖原则,被告所在地是侵权管辖地之一,因此可以在北京起诉。二是海淀区人民法院是中国非常著名的知识产权法院,把这样重要的案件、这样有标志性的案件放在海淀区人民法院审理,是希望得到更加准确、更加好的结果。

稿件来源:证券日报
第一纺织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本网专稿”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第一纺织网所有,转载请注明“第一纺织网",违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第一纺织网转载的所有的文章、图片、音频、视频文件等资料的版权归版权所有人所有,本网站采用的非本站原创文章及图片等内容无法一一和版权者联系,如果本网站所选内容的文章作者及编辑认为其作品不宜上网供大家浏览,或不应无偿使用(涉及费用问题,需要删除“不宜上网供大家浏览,或不应无偿使用”)请及时用电子邮件:martin@setways.com通知我们,我们会在第一时间删除,避免给双方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相关资讯
  •  
  •  焦点新闻
    {%NewsInfo_Hits(1,9,908,42)%}
网站背景 | 公司简介 |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 产品与服务 | 信息定制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2005 - 2014 www.webtex.cn, All Rights Reserved
企业营业执照认证: 沪ICP备1003913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