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交所:关于中秋节和国庆节期间调整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0-09-14     发表评论

  根据《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易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经研究决定,在中秋节和国庆节前后各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作如下调整:

  一、自 2010 年9月 20日结算时起,白糖、PTA、一号棉花、菜籽油各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由原比例提高至10%,涨跌停板幅度由原比例提高至6%;早籼稻、优质强筋小麦、硬白小麦各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由原比例提高至8%,涨跌停板幅度由原比例提高至6%。

  二、自 2010年9月21日起,对出现单边市的白糖、PTA、一号棉花、菜籽油合约,当日结算时交易保证金标准提高至15%,下一交易日涨跌停板幅度提高至9%;对出现单边市的早籼稻、优质强筋小麦、硬白小麦合约,当日结算时交易保证金标准提高至12%,下一交易日涨跌停板幅度提高至9%。

  9%三、自 2010年9月27日起,对未出现单边市的合约,当日结算时起,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恢复正常,即白糖、PTA 交易保证金标准为6%,涨跌停板幅度为4%;一号棉花交易保证金标准为5%,涨跌停板幅度为 4%;菜籽油交易保证金标准为6%,涨跌停板幅度为5%;早籼稻、优质强筋小麦、硬白小麦交易保证金标准为5%,涨跌停板幅度2为 3%。

  四、自2010年9月29日结算时起,白糖、PTA、一号棉花、菜籽油各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由原比例提高至10%,涨跌停板幅度由原比例提高至6%;早籼稻、优质强筋小麦、硬白小麦各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由原比例提高至8%,涨跌停板幅度由原比例提高至6%。

  五、自2010年9月30日起,对出现单边市的白糖、PTA、一号棉花、菜籽油合约,当日结算时交易保证金标准提高至15%,下一交易日涨跌停板幅度提高至9%;对出现单边市的早籼稻、优质强筋小麦、硬白小麦合约,当日结算时交易保证金标准提高至12%,下一交易日涨跌停板幅度提高至9%。

  六、自2010年10月8日起,对未出现单边市的合约,当日结算时起,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恢复正常,即白糖、PTA 交易保证金标准为6%,涨跌停板幅度为4%;一号棉花交易保证金标准为5%,涨跌停板幅度为4%;菜籽油交易保证金标准为6%,涨跌停板幅度为5%;早籼稻、优质强筋小麦、硬白小麦交易保证金标准为5%,涨跌停板幅度为 3%。

  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高于上述标准的合约,仍按原规定执行。

稿件来源:郑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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