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15年新疆纺企将获免征5年房产税和自用土地的城镇土地使用税
发表时间:2010-09-26 发表评论
第一纺织网9月26日早间快报:第一纺织网记者今天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获悉,为鼓励纺织企业实现产业整合和优势资源的合理利用,自2011年至2015年,新疆自治区境内规模以上现有和新成立的纺织企业免征5年房产税和自用土地的城镇土地使用税。
稿件来源:中国第一纺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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