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龙股份:关于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公告
发表时间:2010-10-12 发表评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近日收到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东莞证券”)转发的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1342号),中国证监会同意东莞证券以盈余公积金和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金,批复相关内容如下:
中国证监会核准东莞证券变更注册资本,注册资本由550,000,000元变更为1,500,000,000元。东莞证券应当自批复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注册资本变更,依法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东莞证券上述注册资本变更登记完成后,本公司对东莞证券的出资额由220,000,000元变更为600,000,000元,对东莞证券的持股比例仍为40%。
特此公告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十月十一日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近日收到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东莞证券”)转发的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1342号),中国证监会同意东莞证券以盈余公积金和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金,批复相关内容如下:
中国证监会核准东莞证券变更注册资本,注册资本由550,000,000元变更为1,500,000,000元。东莞证券应当自批复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注册资本变更,依法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东莞证券上述注册资本变更登记完成后,本公司对东莞证券的出资额由220,000,000元变更为600,000,000元,对东莞证券的持股比例仍为40%。
特此公告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十月十一日
稿件来源: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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