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纤维检验局研制的《桑蚕干茧国家标准样品》顺利通过评审
发表时间:2010-12-21 发表评论
由中国纤维检验局组织、山东省纤维检验局研制的《桑蚕干茧国家标准样品》于2010年12月10日在国家茧丝绸监督检验中心(山东)通过评审。
审定会议由中国纤维检验局主持,来自浙江省湖州市纤维检验所、江苏省纤维检验局、重庆市纤维织品检验所、山东省丝绸协会、中国茧丝绸交易市场、广西大宗茧丝交易市场、浙江省中维茧丝绸有限公司等单位的七名专家组成的专家组就桑蚕干茧国家标准样品的研制报告、定值报告、标准样品证书等技术性文件进行了审议和现场质询,对标准样品技术资料、实验数据、研制方案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对标准样品进行了审查。评审组认为《桑蚕干茧国家标准样品》符合国家系列标准GB/T15000.1—GB/T15000.5《标准样品工作导则》规定的各项要求,一致同意通过评审。
在《桑蚕干茧国家标准样品》研制中创新完成的《桑蚕干茧标准样品制作缫丝检验设备校准技术规范》,填补了国内茧丝类标准的空白。同时为保证桑蚕干茧公证检验工作质量、规范桑蚕干茧公证检验实验室验收、自动缫丝测试仪购置和大修后验收与校准、设备期间核查、提高检验机构自身检验水平和建立桑蚕干茧公证检验结果的溯源基准提供了技术保证。
稿件来源:中国纤维检验局
第一纺织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本网专稿”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第一纺织网所有,转载请注明“第一纺织网",违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第一纺织网转载的所有的文章、图片、音频、视频文件等资料的版权归版权所有人所有,本网站采用的非本站原创文章及图片等内容无法一一和版权者联系,如果本网站所选内容的文章作者及编辑认为其作品不宜上网供大家浏览,或不应无偿使用(涉及费用问题,需要删除“不宜上网供大家浏览,或不应无偿使用”)请及时用电子邮件:martin@setways.com通知我们,我们会在第一时间删除,避免给双方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2、第一纺织网转载的所有的文章、图片、音频、视频文件等资料的版权归版权所有人所有,本网站采用的非本站原创文章及图片等内容无法一一和版权者联系,如果本网站所选内容的文章作者及编辑认为其作品不宜上网供大家浏览,或不应无偿使用(涉及费用问题,需要删除“不宜上网供大家浏览,或不应无偿使用”)请及时用电子邮件:martin@setways.com通知我们,我们会在第一时间删除,避免给双方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相关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