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109届广交会参展事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1-01-13     发表评论

各有关企业:
  第109届广交会筹备会于1月5-6日在杭州召开,商务部钟山副部长到会并讲话。

  第109届广交会是“十二五”开局之年的首届广交会,承担着促进我国外贸继续稳步增长、推动加快转变外贸发展方式的重任,意义十分重大。根据商务部的指示精神,第109届广交会组展工作的指导思想是:深入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商务工作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着力加强出口品牌建设,进一步优化参展结构,提升展览质量,促进外贸发展方式转变,以崭新面貌迎接第110届广交会庆典。按照会议精神,现将有关参展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第109届广交会分三期在广州琶洲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展馆举办,各展期时间安排如下:

  第一期:4月15日-19日;

  第二期:4月23日-27日;

  第三期:5月1日-5月5日;

  换展期:4月20日-22日和4月28日-30日;

  展期对外洽谈时间:每日9:30-18:00。纺织服装类展期不变,为第三期展出。

  二、展览规模和展区布局
  
  第109届广交会展览规模有所扩大,通过搭建A区户外展厅展位总数达5.84万个,展区布局图详见附件。

  三、组展工作安排

  (一)品牌展位

  为提升广交会水平,第109届广交会适度扩大品牌展区规模。

  (二)一般性展位

  第一、二期卡车通道展位全部设为一般性展位,第三期卡车通道展位取消。

  (三)进口展区

  第109届广交会进口展区规模2万平方米,第一期设在9.3、10.3号展厅,第三期设在11.2号展厅,产品类别由原12类缩减为7类,具体为:第一期电子及家电、建材及五金、机械设备、工业原材料,第三期食品及农产品、医疗保健及美容护理产品、礼品及装饰品。

  四、加强参展展品质量监督,提升参展质量

  为进一步提升广交会整体水平,维护广交会品牌形象,同时落实国务院关于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从第109届广交会起全面加强展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五、做好内外贸对接工作

  第109届广交会继续对有条件的国内专业采购商开放,参展企业实行自愿接待原则,广交会将继续在愿意接待国内采购商的企业展位上加贴国内采购商可识别的特殊标志。

  六、广交会产品设计与贸易促进中心试点运行

  广交会设计中心将于第109届广交会第二、三期试点运行。第二期计划邀请荷兰、希腊、意大利等国家和地区的设计机构与专家,在展馆A、B区珠江散步道设点进行现场展示推介;第三期举办出口企业与国外设计师产品设计对接活动和介绍会。

  按照商务部有关规定,商协会将继续履行品牌企业、特装企业、标摊企业的展位位置安排的工作职责,并严格执行《展位使用管理规定》对参展企业资质进行审核(有关参展资质要求详见广交会官方网站www.cantonfair.org.cn参展流程查询)。请参展的各会员企业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第109届广交会的各项准备工作。

  联系人:苗青芳、郭莉

  电  话:010-67739316、87789106

  传  真:010-67719255


中国纺织品进出口商会
二○一一年一月十二日

稿件来源:中国纺织品进出口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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