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301家纺织企业的落后产能必须在9月底前关闭
发表时间:2011-02-10 发表评论
中国第一纺织网2月10日消息:中国工业和信息化部8日公布18个工业行业淘汰落后产能企业名单,这些企业的落后产能必须在今年9月底前关闭。
这18个工业行业2010年淘汰落后产能共涉及企业2087家。其中,印染201家,制革84家,化纤25家。
工信部部长李毅中表示,按照国务院相关文件的要求,对未按规定限期淘汰落后产能的企业吊销排污许可证,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得提供任何形式的新增授信支持,投资管理部门不予审批和核准新的投资项目,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不予批准新增用地,相关管理部门不予办理生产许可,已颁发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要依法撤回。
同时,对未按规定淘汰落后产能、被地方政府责令关闭或撤销的企业,限期办理工商注销登记,或者依法吊销工商营业执照。必要时,政府相关部门可要求电力供应企业依法对落后产能企业停止供电。
李毅中指出,落后产能物耗能耗高、环境污染重、安全无保障,是经济发展方式粗放的重要表现,是导致中国发展质量和效益不高、竞争力不强的重要因素之一。只有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才能改变高投入、高消耗、高污染、低产出的粗放型发展方式,才能为先进产能腾出市场容量,缓解产能过剩矛盾,促进产业健康发展,才能优化产业结构,提高技术装备水平和国际竞争力,实现工业由大变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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