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利得: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
发表时间:2011-02-12 发表评论
海 利 得于2011年2月1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93号《关于核准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批复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8,000万股新股。
二、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中国证监会的申请文件实施。
三、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四、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董事会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核准文件的要求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办理本次发行相关手续。
一、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8,000万股新股。
二、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中国证监会的申请文件实施。
三、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四、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董事会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核准文件的要求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办理本次发行相关手续。
稿件来源:深交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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