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颁布97种不鼓励进口商品名目
发表时间:2011-04-05 作者:驻胡志明市总领馆经商室 发表评论
据越南媒体网站3月29日报道,越南工贸部近日颁布了不鼓励进口商品名目的138号决定。越南不鼓励进口的商品共计97种。其中包括核反应堆、蒸汽炉、机器和机械设备、发电机及发电设备、车辆及其零件(火车和电车设备除外)、载人汽车、赛车等。但用以生产的原料进口不属于决定调整范畴。该决定2011年3月25日起生效并实施。
稿件来源:商务部
第一纺织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本网专稿”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第一纺织网所有,转载请注明“第一纺织网",违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第一纺织网转载的所有的文章、图片、音频、视频文件等资料的版权归版权所有人所有,本网站采用的非本站原创文章及图片等内容无法一一和版权者联系,如果本网站所选内容的文章作者及编辑认为其作品不宜上网供大家浏览,或不应无偿使用(涉及费用问题,需要删除“不宜上网供大家浏览,或不应无偿使用”)请及时用电子邮件:martin@setways.com通知我们,我们会在第一时间删除,避免给双方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2、第一纺织网转载的所有的文章、图片、音频、视频文件等资料的版权归版权所有人所有,本网站采用的非本站原创文章及图片等内容无法一一和版权者联系,如果本网站所选内容的文章作者及编辑认为其作品不宜上网供大家浏览,或不应无偿使用(涉及费用问题,需要删除“不宜上网供大家浏览,或不应无偿使用”)请及时用电子邮件:martin@setways.com通知我们,我们会在第一时间删除,避免给双方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现在位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