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化纤企业污染鄱阳湖 三年屡罚屡犯终被停产
发表时间:2011-04-11    作者:王剑/王昊阳 发表评论

  江西九江一化纤企业将超标污水直排鄱阳湖被媒体曝光,8日,当地召开发布会宣布该企业停业整顿,此前,涉事企业已经连续三年因超标排污曾被连续处罚。

  4月8日上午9时45分左右,中新网记者来到位于姑塘镇九江金源化纤公司废水出口处,发现酱色的工业污水直排鄱阳湖。污水从排污口流出,形成宽约3米、高约两米的污水瀑布,酱色的工业污水在滩涂上流淌,两岸的泥沙也被“染”成黑褐色,工业污水一路蜿蜒流淌,最终流向远处的中国最大淡水湖鄱阳湖。

  8日下午3时,九江市环保局、庐山区召开“姑塘化纤企业污水超标排放整治新闻发布会”。九江市环保局副局长吴勇称,2009年至2011年,针对九江金源化纤公司在生产过程中出现的超标偷排情况,环保部门都进行了查处,但偷排现象是首次发现。

  面对三年来为何该企业屡犯屡罚、屡罚屡犯,环保部门是否存在监管不力的质疑,吴勇解释,九江金源化纤公司是个老企业,污水处理设施运行了多年,污水处理设备运行不正常的时候,排出的废水就不达标。

  九江市环保局法规科赵姓科长称,金源化纤厂原是九江化纤厂,已经运行了40年,这么长的时间环保设备需要更新,偶尔出现污水超标排放,各级环保部门进行了包括现场监测和每月监测等有效监督与管理。江西省环保厅也加强了监测力度,进行过突击检查与抽查。2009年九江市环保局监测支队在金源化纤厂发现有超标排放情况,进行过处罚。2010年和2011年也发现过类似的情况,也做了相应的处罚。

  庐山区副区长张金水称,针对九江金源化纤有限公司的偷排行为,九江市相关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作出处理决定,责令金源化纤公司限期治理,治理期限为三个月,限期治理期间责令停产整治;处罚应缴纳排污费五倍的罚款;责成企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责令企业迅速提出整改方案进行整改,如整改达不到环保要求,不得恢复生产。

  据介绍,庐山区已免去区环保局副局长张昌华、区环境监察大队队长钟声职务,组成由区环保局局长为组长的专项调查工作组。庐山区副区长张金水承诺,调查工作组讲对企业废水处理及排放情况进行全面调查,落实整改,确保企业排放达标,杜绝有不达标污水排放鄱阳湖。

  据了解,金源化纤有限公司是以承债方式兼并重组原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九江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的民营企业,现有在职员工2350人。

稿件来源: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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