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岁以下童装须检“耐唾液”
发表时间:2011-04-11    作者:杨同峰 发表评论

  从8月1日起,婴幼儿纺织产品的适用范围由原先的0-24个月调整为0-36个月,而且还要加检“耐唾液”。

  近日在沙溪理工学校举行的相关培训上获悉,这一变化意味着一大批原本只需满足B类要求的婴幼儿产品在新标准实施后必须满足A类要求。这也提醒市民,以后买婴幼儿服装要看“染色牢度”了。

  目前正在使用的《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是2003年版本,修订版已于2011年1月14日发布,新标准号为G B 18401-2010,自2011年8月1日起开始实施。据悉,该标准为强制性国家标准,其发布实施将对服装、纺织产品的生产、销售产生重大影响。

  “相较于成人,童装技术要求更高,一不留神,产品就可能违反国家相关法规。”沙溪一家童装企业负责人表示,新版技术规范的实施,对童装企业提出更加严格的要求,企业采购原材料时会更加注意,“采购、检测人员都会进行专门的培训。”

  话你知:婴幼儿服装要看是否沾色

  “以前婴幼儿服装的定义是2岁,现在要改成3岁,而且还要看是否变色、沾色。”该标准主要起草人之一、中国纺织科学院副主任计伟透露,与2003版标准相比,新标准主要有以下修改:适用范围,除保留原有的服装用和装饰用纺织产品外,新增了家用纺织产品;禁用偶氮染料新增了“4-氨基偶氮苯”,达到24种;增加了染色牢度、甲醛、PH值、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试验的取样要求。

稿件来源: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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