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集中采购中心现就《2011年国家税务局系统税务服装肩章、软胸标采购项目》第四包(税务软胸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一、招标人名称:国家税务总局
二、招标项目名称:2011年国家税务局系统税务服装肩章、软胸标采购项目
三、招标编号:11N10-00
四、招标内容及要求
本次招标采购的税务软胸标是由国家税务总局集中采购中心为国家税务局系统税务服装换装而进行的统一采购。通过公开招标采购,确定一家中标供应商。中标供应商在中标价格有效期内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局(采购人)提供货物和服务。
1.货物数量
本次招标采购的税务软胸标数量,以2009年底国税系统着装人员统计数量为参考,采购需求约35.1万枚。具体采购数量以各采购人的实际需求为准。
2.招标范围:上述货物的制作及相关服务。
3.中标价格有效期:到2013年6月30日止。
4.交货时间:采购合同签署后90天内。
5.交货地点:交货地点为各省(区、市)税务局确定的服装制作厂商所在地。
五、投标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投标人(供应商)应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同时应该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2008年以来做过全国范围的行业制服肩章或软胸标项目的;
3.各包投标人(供应商)的生产能力要求:
税务软胸标年生产能力在150万枚以上。
4.军队企业具有军队单位对外有偿服务许可证。
六、投标样品提交时间及数量
1.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要提交投标样品。
2. 税务软胸标20枚(包括搭扣带绒面部分)、电脑织机绣片一块(80CM长)、金丝线一轴(1000M)。
七、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11年7月19日9:00时(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11年7月19日9:00时(北京时间)
3.投标、开标地点:北京铁道大厦
4.开标地址、电话:北京市海淀区北蜂窝路102号 010-51879199
八.其它要求
1.投标人(供应商)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当按招标文件要求交纳人民币10万元作为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银行保函或银行电汇形式交纳。未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供应商),其投标将被拒绝。
2.投标人(供应商)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时间为公开发标后5日内。
3.投标人(供应商)须持以下资料到国家税务总局进行所投包的登记备案并领取招标文件,不接受未登记备案并领取招标文件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过年审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或:军队单位对外有偿服务许可证(经过年审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2)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
(3)2008年以来做过全国范围行业制服肩章或软胸标项目的证明材料(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4.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11年6月30日至7月12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节假日休息)。
5.领取招标文件地点:国家税务总局机关东侧楼317房间
6.★参加过2011年6月23日《2011年国家税务局系统税务服装肩章、软胸标采购项目》税务软胸标投标的供应商,再参加此次投标不需要进行登记备案。
九、招标人相关信息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西路5号
联系人: 刘莹 张晓迪
联系电话:010-63417002
传真:010-63417046
邮政编码:100038
开户银行:北京建行万寿路支行(用于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户名:国家税务总局
账号:11001079300056000377-19
国家税务总局集中采购中心
二〇一一年六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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