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110届广交会组展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1-07-12     发表评论

  第110届广交会筹备会于2011年7月7-9日在上海召开,商务部钟山副部长到会并讲话。

  本届广交会即将迎来瞩目的第110届庆祝活动。经商务部批准,第110届广交会展览格局与展位数量、类别安排基本维持第109届不变。第110届广交会组展工作总体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深入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商务工作会议精神,保持总体组展格局不变,加强出口品牌建设、优化参展结构和质量、维护展览秩序、提升布展水平,充分展示我国外贸发展的成果和中国制造的风采,以新的面貌迎接第110届庆祝活动,在新起点上更好地促进我国外贸稳步增长和外贸发展方式的转变。

  按照会议有关精神,现将第110届广交会组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第110届广交会分三期在广州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展馆举办,各展期时间安排如下:

  第一期:10月15日-19日;

  第二期:10月23日-27日;

  第三期:10月31日-11月4日;

  换展期:10月20日-22日和10月28日-30日;

  展期对外洽谈时间:每日9:30-18:00。纺织服装类展期不变,为第三期展出。

  二、展览规模和展区布局

  第110届广交会展览规模、展区设置和布局均维持第109届不变,展位总规模维持5.86万个,展区布局图详见附件。

  三、出口展组展工作安排

  (一)品牌展位

  品牌展位数量与位置安排维持第109届不变。

  (二)一般性展位

  一般性展位数量与类别(含卡车通道展位)原则按第109届广交会最终状态确定。

  四、进口展区

  进口展区将在维持2万平方米规模基础上进一步优化,第一期设在9.3、10.3号展厅,第三期设在11.2号展厅;

  五、加强参展企业资质审核和展品质量监督,提升参展质量

  为保证参展企业质量,提升参展水平,本届继续执行各参展企业出口额达标率80%、参展企业年更新率5%的优化措施,并优先安排环保、低碳产品参展;继续按照商务部办公厅通知要求,全面加强展品质量监督管理、展位使用管理,对参展企业资质进行审核。

  六、内外贸对接工作

  第110届广交会继续对有条件的国内专业采购商开放,参展企业实行自愿接待原则,广交会将继续在愿意接待国内采购商的企业展位上加贴国内采购商可识别的特殊标志。

  七、第110届广交会庆祝活动

  第110届广交会将举办开幕式、欢迎酒会、领导同志专场参观和接见、高层论坛等系列重要庆祝活动。

  按照商务部有关规定,商协会将继续履行品牌企业、特装企业、标摊企业的展位位置安排的工作职责,并严格执行《展位使用管理规定》对参展企业资质进行审核(有关参展资质要求详见广交会官方网站www.cantonfair.org.cn“参展易捷通”-“展位申请相关信息”-“参展手册参展须知”和“广交会展位使用管理办法”查询)。请参展的各会员企业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第110届广交会的各项准备工作。

  联系人:苗青芳

  电 话:010-67739316

  传 真:010-67719255


中国纺织品进出口商会
2011年7月12日

稿件来源:中国纺织品进出口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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