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将对用工人数在500名以上企业实行税收优惠
发表时间:2011-09-09    作者:驻胡志明市总领馆经商室 发表评论

  据《越南经济时报》报道,越财政部近日下发了指导落实税收优惠对象确定标志的11818号公文。规定只有在2010年10月1日前取得投资许可证、平时用工人数在500名以上的项目方可享受对形成固定资产货物免进口税的优惠。平时用工人数在500名以上项目的时间点确认是自企业开始运营之日计算。如进口形成固定资产货物时,企业不足500名员工则仍按企业申报予以免税;如项目运营后仍不足500名员工海关将追缴进口税。此前,财政部还向政府提交了减征企业2011年土地税方案。

稿件来源:商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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