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PX等敏感危化品管理 五部委表示风险评估纳入项目审批前置条件
发表时间:2011-09-30    作者:胡建辉 发表评论

  今年8月8日,受强热带风暴“梅花”的影响,大连福佳·大化石油化工有限公司PX(对二甲苯)项目防波堤发生溃坝,虽未发生泄漏等连带事故,但引起了部分大连市民对PX项目的关注,并引发群体性事件。

  目前,我国列入《危险化学品名录》的品种有3823个,列入《剧毒化学品目录》的品种有335个,PX只是其中危险性相对较低的一种。

  针对近几年一些企业忽视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管理,相继发生生产安全和环境污染事故,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的现状,为加强PX等敏感产品尤其是剧毒化学品的安全环保工作,国家发改委等5部委近日联合发出《关于加强PX等敏感产品安全环保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开展安全环保大检查;对类似PX等敏感行业现行准入标准进行深入研究,提高行业准入门槛,开展项目建设风险评估,并将社会风险评估作为项目审批的前置条件。

  通知要求,现有PX等敏感产品生产企业要实行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安全环保管理,健全管理机制,落实责任制,完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要加强职工宣传教育,定期开展安全环保检查;对于发生的事故要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未查明不放过、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处理不放过、职工未受到教育不放过;对存在问题及时整改,整改不达标的,必须立即停产。

  对于在建项目,项目业主单位要确保选址符合国家安全环保标准规范要求,从设计、施工等环节把安全环保措施落实到位,严格执行安全环保设施“三同时”,即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用,及时解决工程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按照安全生产法和环境保护法要求,项目建成后,必须通过安全环保等部门审查验收,方可投入生产。

  为降低事故危害和减少人员伤亡,消除灾后隐患,通知要求,地方各级政府和生产企业必须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管理规定,建立并完善应对安全环保事故的预案。

  另外,要对建设项目安全、环保、土地等审批环节严格把关,从严审查。加强要素资源管理,地方各有关部门不得向未经审批核准的违规项目配置要素资源。项目业主单位要依法依规履行项目的审核程序,不得未批先建、边批边建。对于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主要责任人的责任。

稿件来源: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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