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展开己内酰胺反倾销 美达股份再遭利空
发表时间:2011-10-20    作者:马燕 发表评论

  两实际控制人因涉嫌行贿遭调查事件尚未水落石出,美达股份再遭利空。商务部的一纸己内酰胺反倾销裁定,令美达股份顿时陷入不利被动境地。

  2011年10月18日,国家商务部发布2011年第68号《关于原产于欧盟和美国的进口己内酰胺反倾销调查的最终裁定》公告,将对未来五年欧美进口的己内酰胺,缴税税率为2.2%-25.5%。

  欧美进口己内酰胺倾销

  损害国内产业

  应中石化巴陵分公司和石家庄炼化分公司代表国内己内酰胺产业的申请,商务部于2010年4月22日发布立案公告,对原产于欧盟和美国的进口己内酰胺进行反倾销调查。调查期为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2011年1月24日,商务部曾发布2011年第3号《关于对原产于欧盟和美国的进口己内酰 胺反倾销调查的初步裁定》公告。

  现商务部根据调查结果和《反倾销条例》,最终裁定,在本案调查期内,原产于欧盟和美国的进口己内酰胺存在倾销,中国国内产业受到实质损害,而且倾销与实质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根据《反倾销条例》有关规定,决定自2011年10月22日起5年,进口经营者在进口原产于欧盟和美国的进口己内酰胺时,应依据终裁决定所确定的各公司的倾销幅度,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缴纳相应的反倾销税,缴税税率为2.2%-25.5%。

  此外,己内酰胺进口依存度高。

  2010年国内己内酰胺总用量为112万吨,国产49万吨,进口63万吨,进口依存度为56.25%。而2011年1-10月,美达股份向上述反倾销案所涉欧盟和美国相关公司进口采购量为2.21万吨,占公司采购总量的16%。

  利空突降 盖过利好

  有不愿具名的化工行业资深分析师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对欧美己内酰胺的反倾销,对美达股份绝对是个利空。“美达股份最大的问题就是它的产业链特别短,两端在外,原材料需要进口,产品需要出口。对于这种原材料特别短的公司,业绩一般波动比较大,国外知名的大投行在做PE时一般都不投这种产业链特别短的公司。”

  美达股份也坦承,商务部对己内酰胺反倾销的最终裁定,直接减少了本公司原料进口采购渠道,不利公司产品品质稳定;如本公司向原产于欧盟和美国相关公司进口己内酰胺时,必须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缴纳购货金额(2.2%-25.5%)相应的反倾销税,直接增加公司原材料采购成本,影响公司利润。

  上述化工行业资深分析师告诉记者,这些不利因素究竟会造成多大影响,就看公司的成本转移能力了。美达股份也表示,公司将进一步优化采购策略,拓展采购渠道,调整产品结构,采取综合措施积极应对,力争降低反倾销的负面影响。

  但该分析师也指出,商务部对欧美己内酰胺展开反倾销对美达股份长期来说也有利多的地方。国内有一些公司正准备上马己内酰胺的项目,像恒逸石化就准备建20万吨的己内酰胺项目。几年之内国内的己内酰胺供应应该能达到自给。

  该分析师认为,美达股份自去年开始业绩开始转好,行业也比较景气,加之其股价偏低,所以,在二级市场上,反倾销利空对它有影响也是短期的。

  美达股份日前发布了其三季报业绩预告,预计2011年1月1日-2011年9月30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10100万元,同比增长约90%。

  该分析师最后指出,在当前行情不好的情况下,反倾销裁定的利空因素应会大于三季报预增的利好。

稿件来源:证券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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