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审议通过进出口许可证证书管理规定修订稿
发表时间:2011-12-29 发表评论
商务部部长陈德铭22日主持召开第58次部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进出口许可证证书管理规定》(修订稿)和《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办法》(修订稿)。
会议认为,随着我国外贸管理体制改革的深化,进出口许可证发放工作发生了较大变化,1999年12月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印发的《进出口许可证证书管理规定》(外经贸配字〔1999〕第87号,以下简称《管理规定》)有关内容已与现行许可证管理工作不相符合。会议强调,为完善进出口许可证证书的管理制度,加强对进出口许可证证书的管理,确保发证机构在工作中有法可依,对《管理规定》进行修订十分必要。
会议认为,商务部会同工商总局、版权局、知识产权局共同颁布的《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办法》(商务部、工商总局、版权局、知识产权局2006年第1号令,以下简称《办法》)自2006年执行以来,对我国展会知识产权的保护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是,随着我国会展业的快速发展,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同时,根据我国知识产权法律法规,有必要对《办法》进行修订。
稿件来源:商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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