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及将对进口棉纱课征临时反倾销税
发表时间:2012-01-17 发表评论
根据2012年1月9日WTO通知文件(G/SG/N/7/EGY/4, G/SG/N/11//EGY/2如附件),埃及政府拟对棉纱产品(cotton yarn)(埃及海关税号:52.05、52.06及52.07)课征每公斤3.33埃及镑之临时防卫税,为期200天。
单位:重量(公斤)
货品号列 |
货品名称 |
2008 |
2009 |
2010 |
2011/1-10 |
5205 |
非供零售用棉纱(棉缝纫线除外),含棉重量在85%及以上者 |
1,000 |
0 |
3,219 |
18,686 |
5206 |
非供零售用棉纱(棉缝纫线除外),含棉重量未达85%者 |
0 |
0 |
0 |
0 |
5207 |
供零售用棉纱(缝纫线除外) |
0 |
0 |
0 |
0 |
单位:金额(美元)
号列 |
货品名称 |
2008 |
2009 |
2010 |
2011/1-10 |
5205 |
非供零售用棉纱(棉缝纫线除外),含棉重量在85%及以上者 |
7,134 |
0 |
3,804 |
32,664 |
5206 |
非供零售用棉纱(棉缝纫线除外),含棉重量未达85%者 |
0 |
0 |
0 |
0 |
5207 |
供零售用棉纱(缝纫线除外) |
0 |
0 |
0 |
0 |
稿件来源:台湾纺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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