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危机下的贸易战与绿色战
发表时间:2012-02-08 发表评论
美国总统奥巴马在1月24日的国情咨文演讲中宣布成立一个贸易执法部门的计划。根据出席世界经济论坛的美国贸易代表柯克透露的部分细节,这个新的部门将调查所有其他国家的所谓“不公平贸易”做法。尽管目前为止仍未有清晰的框架,但他补充说通过新措施的执行和与其他部门间的合作,美国将采取适当的方式以惩罚不公平贸易事件,中国被列入调查范围。奥巴马希望通过干预贸易活动而提振国内制造业,矛头直指与中国的贸易赤字,中美贸易全国委员会警告此举可能会触发贸易战。
无独有偶,最近欧洲对航空运输业提出的草案如果施行,也很有可能触发另一轮多边贸易战。根据已被欧盟27个成员国以及冰岛、列支敦士登和挪威签署的欧盟碳排放交易体系(ETS),欧盟宣布将从2012年1月1日起向航空业征收二氧化碳排放税。根据ETS设定的事项,考虑到免费分配给运营商的排放配额,航空运输业温室气体排放总量将被限制在2004-2006年平均水平的97%,这一总量限额将在2013年降至95%。所有在欧盟境内运营的航空公司必须为超出的二氧化碳排放量买单。航空公司只能购买不超过其10%的排放配额,这意味着2012年的排放配额拍卖量至多达2180万吨。
如果成功开征碳税,全球航空业将会受到巨大影响。就欧洲航空市场份额而言,欧洲网络型航空公司和廉价航空公司所占的份额最大,总计为69%。随后是美国航空公司和亚太地区航空公司,市场份额分别为11%和12%。基于目前的排放配额价格为每吨16欧元,美国和亚太地区航空公司的额外成本总计分别为1.376亿欧元和1.504亿欧元。
虽然碳税在2013年1月1日之前不会征收实际费用,但其已遭到绝大部分非欧盟国家包括美国和中国等航空业大国的反对,也许将触发贸易战或税收战。
• 美国众议院去年10月通过一项决议,使得美国航空公司加入由欧盟单方面创建的任何ETS均属非法。
• 中国政府威胁要开征惩罚性关税。代表中国四大航空公司(国航、南航、东航和海南航空)的中国航空运输协会拒绝向碳税做出让步。
• 印度航空部正考虑向飞往印度或从印度起飞的欧洲航线征收报复性税收,甚至有可能考虑撤销欧洲航空公司的着陆权。
• 俄罗斯警告要提高飞往亚洲目的地以及从亚洲目的地起飞的欧洲航线的过夜费。
但欧盟最高法院于2011年12月23日驳回了北美航空公司提出的一项诉讼,重申碳税合法。考虑到有关碳税的诉讼持续不断,欧盟碳排放交易体系不会被中止。
ETS这一机制自2005年以来根据《京都议定书》运行,旨在削减工业温室气体排放成本。在2011年12月12日南非德班举行的第17届联合国气候变化会议上,欧盟推动在2012年底将结束的《京都议定书》延长至少一年,大会通过的“德班方案”将有可能取代将要失效的《京都议定书》。该举措包括成立绿色气候基金、延长《京都议定书》期限、建立德班增强行动平台特设工作组以及提出所谓的“路线图”。
• 绿色气候基金即将启动。绿色气候基金的提议最早出现在2010年的哥本哈根气候大会上,旨在帮助发展中国家应对温室气体排放以及气候变化的影响。整个机制在此次气候大会上最终确定。初始资金额为1000亿美元,将由发达国家出资。作为受益人,发展中国家可以在2020年之前每年分批接受资金。迄今德国和丹麦已分别注资4000万欧元和1500万欧元。
• 《京都议定书》原本将在2012年年底之前终止,现已达成第二承诺期,第二承诺期从2013年开始。期限延长至2017年或2020年的可能性仍然存在,因为在新协议实施之前没有过渡性的机制规则。欧盟和少数其他发达国家已经签署第二承诺期,而日本、俄罗斯和加拿大选择退出。
• 德班平台将于2020年取代《京都议定书》。包括中国、美国和印度在内的德班大会谈判方还承诺至少在2015年之前提出一项新协议,并从2020年起将其生效。与现有的《京都议定书》相比,新协议将规定有法律效力的限制排放的详细内容。 在目前的体系中,各国自愿承诺削减温室气体排放。大多数发展中国家和美国在2020年之前依然保留在削减碳排放的自愿原则。
• 由欧盟编制的“路线图”首次提出。该路线图提供了针对在2015年提出一项法律协议(从2020年起生效)的指引。目标是通过法律手段削减碳排放,所有国家都将考虑在内。该路线图在很大程度上遵循了欧盟到2050年针对削减碳排放计划的能源路线图。
通过在欧洲通过的路线图计划,欧盟领导人相信他们可以将该路线图计划推行到世界各国。然而为了将污染排放大国包括美国、中国和印度纳入到该体系中,欧盟将不得不有所妥协。谈判正在进行中并预计在2015年前结束。
不同于欧洲,最大的三个排放国美国、中国和印度以及其他发展中国家不愿签署法律承诺书。削减碳排放的成本高昂,尤其对于新兴国家而言。金砖国家的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量普遍是世界平均水平的4-8倍,所以它们不愿意在债务危机导致的巨大不确定环境下以牺牲经济增长为代价而削减碳排放。
包括日本和加拿大在内的发达国家拒绝加入《京都议定书》第二承诺期,因为考虑到污染大国缺席,这些发达国家对《京都议定书》是否有效遏制温室气体排放持怀疑态度。鉴于《京都议定书》的初始签约国退出,欧盟成为唯一对延长《京都议定书》期限持坚持态度的一方。
展望未来,美国宣布成立贸易执法部门的做法更像是为即将到来的大选服务而摆出的姿态,所以其最终施行的可能性很小。由于失业率直接关系着需求,相应影响复苏步伐,解决高失业率问题已经成为奥巴马政府的首要任务。然而在紧随金融危机后的债务危机下,投资与消费的缓慢增长使得就业改善需要比预想中更长的时间。面对无法兑现改善就业承诺,美国政府为缓和不满情绪而寻求替罪羊。美国宣称中国的廉价出口是导致美国制造业工作岗位大量流失的原因之一,因而计划去对中国公司调查并惩罚不公平贸易行为。
虽然随着两国间的利益越来越紧密相关,造成这两个国家间严重的贸易战的几率很小,但是贸易纠纷在选举年期间将更频繁。两国间的合作而非冲突将不仅惠及其自身也将有利于全球贸易。
而缺少美国和新兴国家的支持,欧洲的绿色推动,或称之为在气候改变领域成为领袖的努力也将很难实现。由于欧盟成员国急于求得帮助和支持以摆脱自身的债务危机,成功推进ETS或“德班方案”的可能性也很小。
(本文作者胡一帆博士, 现任海通国际首席经济学家及研究部主管。此前曾任中信证券首席经济学家、法盛银行亚洲经济研究主管以及美林证券副总裁及策略师。还曾在香港大学、世界银行及彼得森国际经济研究所工作。拥有美国乔治城大学经济学博士学位,浙江大学经济学学士学位。现为香港六大慈善团体之一的仁爱堂投资委员会成员。文中所述仅代表她的个人观点。)
无独有偶,最近欧洲对航空运输业提出的草案如果施行,也很有可能触发另一轮多边贸易战。根据已被欧盟27个成员国以及冰岛、列支敦士登和挪威签署的欧盟碳排放交易体系(ETS),欧盟宣布将从2012年1月1日起向航空业征收二氧化碳排放税。根据ETS设定的事项,考虑到免费分配给运营商的排放配额,航空运输业温室气体排放总量将被限制在2004-2006年平均水平的97%,这一总量限额将在2013年降至95%。所有在欧盟境内运营的航空公司必须为超出的二氧化碳排放量买单。航空公司只能购买不超过其10%的排放配额,这意味着2012年的排放配额拍卖量至多达2180万吨。
如果成功开征碳税,全球航空业将会受到巨大影响。就欧洲航空市场份额而言,欧洲网络型航空公司和廉价航空公司所占的份额最大,总计为69%。随后是美国航空公司和亚太地区航空公司,市场份额分别为11%和12%。基于目前的排放配额价格为每吨16欧元,美国和亚太地区航空公司的额外成本总计分别为1.376亿欧元和1.504亿欧元。
虽然碳税在2013年1月1日之前不会征收实际费用,但其已遭到绝大部分非欧盟国家包括美国和中国等航空业大国的反对,也许将触发贸易战或税收战。
• 美国众议院去年10月通过一项决议,使得美国航空公司加入由欧盟单方面创建的任何ETS均属非法。
• 中国政府威胁要开征惩罚性关税。代表中国四大航空公司(国航、南航、东航和海南航空)的中国航空运输协会拒绝向碳税做出让步。
• 印度航空部正考虑向飞往印度或从印度起飞的欧洲航线征收报复性税收,甚至有可能考虑撤销欧洲航空公司的着陆权。
• 俄罗斯警告要提高飞往亚洲目的地以及从亚洲目的地起飞的欧洲航线的过夜费。
但欧盟最高法院于2011年12月23日驳回了北美航空公司提出的一项诉讼,重申碳税合法。考虑到有关碳税的诉讼持续不断,欧盟碳排放交易体系不会被中止。
ETS这一机制自2005年以来根据《京都议定书》运行,旨在削减工业温室气体排放成本。在2011年12月12日南非德班举行的第17届联合国气候变化会议上,欧盟推动在2012年底将结束的《京都议定书》延长至少一年,大会通过的“德班方案”将有可能取代将要失效的《京都议定书》。该举措包括成立绿色气候基金、延长《京都议定书》期限、建立德班增强行动平台特设工作组以及提出所谓的“路线图”。
• 绿色气候基金即将启动。绿色气候基金的提议最早出现在2010年的哥本哈根气候大会上,旨在帮助发展中国家应对温室气体排放以及气候变化的影响。整个机制在此次气候大会上最终确定。初始资金额为1000亿美元,将由发达国家出资。作为受益人,发展中国家可以在2020年之前每年分批接受资金。迄今德国和丹麦已分别注资4000万欧元和1500万欧元。
• 《京都议定书》原本将在2012年年底之前终止,现已达成第二承诺期,第二承诺期从2013年开始。期限延长至2017年或2020年的可能性仍然存在,因为在新协议实施之前没有过渡性的机制规则。欧盟和少数其他发达国家已经签署第二承诺期,而日本、俄罗斯和加拿大选择退出。
• 德班平台将于2020年取代《京都议定书》。包括中国、美国和印度在内的德班大会谈判方还承诺至少在2015年之前提出一项新协议,并从2020年起将其生效。与现有的《京都议定书》相比,新协议将规定有法律效力的限制排放的详细内容。 在目前的体系中,各国自愿承诺削减温室气体排放。大多数发展中国家和美国在2020年之前依然保留在削减碳排放的自愿原则。
• 由欧盟编制的“路线图”首次提出。该路线图提供了针对在2015年提出一项法律协议(从2020年起生效)的指引。目标是通过法律手段削减碳排放,所有国家都将考虑在内。该路线图在很大程度上遵循了欧盟到2050年针对削减碳排放计划的能源路线图。
通过在欧洲通过的路线图计划,欧盟领导人相信他们可以将该路线图计划推行到世界各国。然而为了将污染排放大国包括美国、中国和印度纳入到该体系中,欧盟将不得不有所妥协。谈判正在进行中并预计在2015年前结束。
不同于欧洲,最大的三个排放国美国、中国和印度以及其他发展中国家不愿签署法律承诺书。削减碳排放的成本高昂,尤其对于新兴国家而言。金砖国家的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量普遍是世界平均水平的4-8倍,所以它们不愿意在债务危机导致的巨大不确定环境下以牺牲经济增长为代价而削减碳排放。
包括日本和加拿大在内的发达国家拒绝加入《京都议定书》第二承诺期,因为考虑到污染大国缺席,这些发达国家对《京都议定书》是否有效遏制温室气体排放持怀疑态度。鉴于《京都议定书》的初始签约国退出,欧盟成为唯一对延长《京都议定书》期限持坚持态度的一方。
展望未来,美国宣布成立贸易执法部门的做法更像是为即将到来的大选服务而摆出的姿态,所以其最终施行的可能性很小。由于失业率直接关系着需求,相应影响复苏步伐,解决高失业率问题已经成为奥巴马政府的首要任务。然而在紧随金融危机后的债务危机下,投资与消费的缓慢增长使得就业改善需要比预想中更长的时间。面对无法兑现改善就业承诺,美国政府为缓和不满情绪而寻求替罪羊。美国宣称中国的廉价出口是导致美国制造业工作岗位大量流失的原因之一,因而计划去对中国公司调查并惩罚不公平贸易行为。
虽然随着两国间的利益越来越紧密相关,造成这两个国家间严重的贸易战的几率很小,但是贸易纠纷在选举年期间将更频繁。两国间的合作而非冲突将不仅惠及其自身也将有利于全球贸易。
而缺少美国和新兴国家的支持,欧洲的绿色推动,或称之为在气候改变领域成为领袖的努力也将很难实现。由于欧盟成员国急于求得帮助和支持以摆脱自身的债务危机,成功推进ETS或“德班方案”的可能性也很小。
(本文作者胡一帆博士, 现任海通国际首席经济学家及研究部主管。此前曾任中信证券首席经济学家、法盛银行亚洲经济研究主管以及美林证券副总裁及策略师。还曾在香港大学、世界银行及彼得森国际经济研究所工作。拥有美国乔治城大学经济学博士学位,浙江大学经济学学士学位。现为香港六大慈善团体之一的仁爱堂投资委员会成员。文中所述仅代表她的个人观点。)
稿件来源:道琼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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