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海龙债启示:信息披露不可或缺
发表时间:2012-02-23    作者:王媛 发表评论

  在上交所主导的高收益债跃跃欲试之时,深交所也传出了推出“双非债”(非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债券)的消息。据了解,深交所近日召集9家券商在深圳召开“双非债”的试点座谈会,发行人范围包括中低信用等级的非上市公司。

  无论是高收益债还是“双非债”,其共同点之一就是发行人信用等级相对以往的发行人较低。而在这些创新品种处于讨论的关键时点,山东海龙被降为C级垃圾债,或多或少的为这些创新产品打下了“垃圾债”的烙印。

  “11海龙CP01”这只短融上可谓劣迹斑斑,去年9月份就因信息披露存在诸多问题及擅自改变短融募集资金用途,被交易商协会严厉谴责。

  起初11海龙CP01的募集说明书中曾约定,4亿元资金中的2.3亿元募集资金用于偿还银行贷款,1.7亿元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但实际情况是,山东海龙实际将3亿元偿还恒丰银行承兑汇票,1亿元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并且这一用途变更情况未事前向市场披露。

  因此,若高收益债出炉,信息披露则是不可或缺的关键一环。兴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鲁政委指出,高收益伴随着高风险,需强化信息披露和合格投资人的分类管理,特别是对个人投资者。

  另一方面,选择合适的承销商对高收益产品的发行人至关重要。2006年的“福禧事件”发生后,主承销商工商银行在上海召开持有人会议,牵头成功化解了偿债危机。

  而山东海龙的主承销商恒丰银行扮演的身份较为特殊,既是承销商,也是山东海龙的债权人。海龙不守规矩发债,主承销商难辞其咎。不仅对11海龙CP01擅自变更募资用途方面尽职履责不到位,更未见到有化解偿债危机的实质动作。

  破坏银行间市场自律规则的山东海龙,因自身经营原因被降至CCC级。不管两个月后,11海龙CP01会不会违约,一个普遍的共识是,中国债券市场的成熟,不仅需要投资者理性对待信用评级的调整,更需要允许信用违约和垃圾债券的出现。有降级,有违约,有垃圾债,这反而更有利于市场健康有效发展。

  事实上,与6年前的“福禧事件”相比,“少年”债市的反应更加成熟,评级机构进步显而易见。

  一些市场人士回忆,6年前的福禧事件发生时,评级机构一开始无法获取信息。在事态恶化后,只能一步到位将其评级从A-1直接降入C级,令投资者无以适从,只能不计成本抛售,出现了面值六折成交的情况。

  此次在海龙出现问题时,联合资信根据事态发展逐步跟进,从去年9月15日开始逐步下调评级,并且主动与媒体沟通,表现出近年来评级公司素质的提升。

  “中国债市一直是在呵护中长大,总要经历些挫折,才能更好地发展壮大。企业的违约不可避免,尤其在垃圾债的推出后,这类风险或将更大。”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评级部副总经理郭承来表示。

稿件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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