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启动中韩FTA谈判之国内程序
发表时间:2012-02-23     发表评论

  根据南韩联合通讯社报导,南韩外交通商部通商交涉调整官崔时馨于今(2012)年2月8日表示,依照国内程序要求,在启动自由贸易协议(Free Trade Agreement, FTA)谈判前需先完成听证会、对外经济长官会议,并向国会提交报告;而外交通商部已申请于2月24日举办中韩自由贸易协议谈判听证会,也会透过其他多种管道搜集意见。除依循通商程序法之外,中韩两国将就FTA谈判推进方式、谈判架构进行协商,尔后正式进行中韩FTA谈判。。

  大韩商工会议所(Korea Chamber of Commerce and Industry)为根据南韩《商工会议所法》设立之综合性民间经济团体,于2月10日召开中韩FTA政策恳谈会。外交通商部通商交涉本部长朴泰镐表示,中国大陆制造业现正快速发展,中韩FTA可帮助企业抢占中国大陆市场先机,政府也将征询农水产业、制造业等相关敏感产业部门之意见。大韩商工会议所副会长李东跟表示,以中韩经济规模及相互贸易量而言,签署FTA是中长期无可避免的趋势,南韩政府需与中国大陆紧密协商,解决非关税障碍及投资环境等问题,减轻中韩FTA对农水产业及中小企业等部分产业部门之冲击。。

  南韩际交流基金会(Korea Foundation)于2月10日亦举办全球座谈会,邀请美、韩、中、日四国经济专家与会,谈及中韩FTA时,中国大陆社会科学院教授余永定认为,中韩签署FTA可提高南韩知名度,但预计将招致南韩农民强烈反弹;朴泰镐部长表示,中韩FTA包括货物、知识财产权、投资等市场,并根据WTO之标准,仅有不足10%部分可适用较低自由化之待遇。会中并论及亚洲地区其他FTA,亚洲开发银行研究院院长川相昌弘认为,中韩FTA将冲击日本,TPP为日本经济复苏的机会;美国彼得森国际经济研究所(Peterson Institute for International Economics)副所长诺兰德(Marcus Noland)表示,亚洲地区的FTA可区分为中国大陆主导的FTA及跨亚太地区的跨太平洋伙伴协议(Trans-Pacific Partnership, TPP),未来应共同努力最终使两个协议合而为一。余永定则表示,相对TPP而言,中国大陆较积极推进中日韩F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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