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及棉及棉混纺织品保障措施调查问卷
发表时间:2012-04-06 发表评论
各涉案企业:
2012年3月7日,埃及政府就进口棉花及棉混纺织品对国内产业造成损害启动保障措施调查,并对涉案产品临时加征10%的关税,为期200天。涉案产品海关税号为:5208、5209、5210、5211、5212、5407、5408、5512、5513、5514、5515、5516。各利益相关方应在37天内递交调查问卷。
中国纺织品进出口商会已于3月22日召开本案应对座谈会,现向贵司发放埃及一般保障措施调查问卷。请贵司于4月3日16:00点前将问卷传真至我会,经我会确认后,发送至埃及调查当局。
如有任何问题请随时与我会法律部联系,联系人和方式如下:
中国纺织品进出口商会法律部 王婧
电话:(010)67739280
传真:(010)67739311
电子邮件:wangjing@ccct.org.cn
中国纺织品进出口商会
2012年3月30日
稿件来源:中国纺织品进出口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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