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商务厅关于对鲜茧收购资格证书进行年检换证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2-04-12 发表评论
各州市商务局、各鲜茧收购企业:
根据《鲜茧收购资格认定办法》(商务部、国家工商总局令2007年第4号)有关规定,我省鲜茧收购企业资格证书即将到期,我厅决定对全省鲜茧收购企业进行年检换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换证时间:2012年4月15日-4月30日。
二、年检提交材料:
1、鲜茧收烘企业需提交已到期的《云南省鲜茧收购资格证书》原件、《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并如实填写提交《云南省鲜茧收购企业年检情况表》。
2、企业需提交2010、2011年度会计报表、年度审计报告。
三、年检工作由各县、州(市)商务主管部门对辖区内企业进行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省茧丝绸协会按照协会章程对企业履行会员义务情况进行审查,省商务厅提出终审意见,符合换证条件的给予年检换证。
联系人:李若愚 联系电话:0871-3101936
附件:云南省鲜茧收购企业年检情况表
云南省商务厅
二0一二年四月十日
稿件来源:云南省商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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