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山股份:委托贷款
发表时间:2012-04-26 发表评论
常山股份拟通过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以委托贷款的方式向石家庄市国有资本经营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委托贷款金额:人民币1亿元,期限:委托浦发银行石家庄分行发放贷款之日起3个月。
本次委托贷款事项已于2012年4月23日经公司董事会四届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市国资经营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稿件来源:深交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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