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对华纺织行业贸易救济案件的特点与趋势
发表时间:2012-05-16    发表评论

  本文所指的纺织业包括棉纺织品、毛纺织品、丝绸制品、麻纺织制品、印染制品、色织产品、针织产品、服装、家用纺织品、产业用纺织品等。

  一、纺织业成为我国遭遇贸易救济调查的主要领域

  截至2010年年底,全球对华纺织品服装共发起贸易救济调查175起,占全球对华贸易救济案件总数的12.3%,仅次于化工、轻工和冶金行业,位居第四。其中,反倾销99起,占国外对华纺织业贸易救济调查总数的56.6%;特别保障措施57起,占比32.6%;反补贴1起,保障措施18起。

  从案件走势看,反倾销案件呈上升之势,年均立案6起,2010年反倾销案件为2起,低于保障措施案件。从1999年开始保障措施案件数量徘徊在2起左右,2009年和2010年案件数均达到4起;特别保障措施自2001年出现以来变动较大,除2002年无立案外,随后持续走高,2005年多达34起,随后大幅下降,2007、2008年无案件,2009年为2起,2010年无案件(图1)。

  二、贸易扩大伴随案件增多

  1.入世后案件数大幅增长

  1982~2010年,全球对华纺织业共发起175起贸易救济案件,年均立案6起。其中,1982~1994年,针对中国纺织业的贸易救济案件为29起,且均为反倾销,年均立案2起。

  从1995年世贸组织成立到2001年中国加入世贸组织的7年间,全球对华纺织业的贸易救济案件为14起,年均2起。其中,反倾销11起,涉华保障措施为2起,特别保障措施1起。

  2002~2010年,全球对华纺织业贸易救济调查大幅增长,累计达132起,年均15起。其中,反倾销59起,涉华保障措施16起,特别保障措施56起,2009年新增反补贴1起。2003年,美国根据《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工作组报告书》第242段对3类产品实施特保措施,随后6年,我国纺织业遭受的贸易救济调查大幅攀升。

  2010年,共有5个国家对华纺织品启动6起贸易救济调查,比上年减少13起,降幅达68.4%。其中,反倾销2起,保障措施4起。

  入世为我国纺织业带来了发展契机,产能不断提高,出口额自2005年开始突破千亿美元大关,出口增速自2003年一直处于20%以上,直至金融危机爆发,出口增速放缓。2010年,我国纺织品服装出口呈现连续攀升之走势。2010年全年累计出口额超过2000亿美元。可以说,我国纺织品服装出口已经走出持续一年多的危机阴影,正从恢复性增长转向实质性增长(图2)。

  2.纺织业是特别保障措施调查涉及的第一大产业

  尽管《特别保障措施》条款自2001年12月11日中国正式加入世贸组织后才生效,但在当年4月16日,日本就率先启动了对华毛巾产品的首例特别保障措施调查,直至242条款失效前,我国纺织业一直是特别保障措施的重灾区。在全球对华发起的85起特别保障措施调查中,涉及纺织业的案件达57起,占特保案件总数的67.1%,在涉案行业中居首位。

  为避免2005年1月1日全球纺织品服装配额取消后中国纺织品服装出口额大幅增长以及在美国市场占据份额的突增,2004年和2005年全球集中对华纺织业发起特保调查。2004年,美国对中国输美的13类纺织品服装发起特保调查,而早在2003年美国已对其中的3类产品(针织布、胸衣和袍服)发起了特保调查。在2004年全球对华纺织品服装发起的15起特保调查中,除美国的13起外,秘鲁和土耳其各发起1起调查。在2005年的34起特保调查中,美国发起21起,欧盟9起,哥伦比亚3起,中国台湾1起。特保调查的集中出现显示了其发案具有一定的传导性。在美国对华纺织品服装发起大规模特保调查后,欧盟为避免中国纺织品服装的大量涌入,也举起特保大棒,随后一些贸易保护倾向严重的国家也先后对我国纺织品服装发起特保调查。在与中国政府就此问题进行多轮磋商后,美国发起的21起特保案件和欧盟发起的9起特保案件分别因中美、中欧达成的最终协议而终止。根据协议,欧盟、美国对原产于中国的部分类别的纺织品服装实施配额限制。

  三、发展中成员和发达成员在贸易救济措施形式上各有侧重

  在国外对华纺织业的175起贸易救济调查中,发达成员发起65起,占案件总数的37.1%;发展中成员发起104起,占案件总数的59.4%;转型经济体成员发起6起,占比3.4%。其中,美国发起的案件最多,为43起,占比达24.6%;土耳其19起,位居第二,占比10.9%;欧盟16起,居第三位,占比9.1%。

  1.发展中成员是对华反倾销调查的主要发起者

  在国外对华纺织业发起的99起反倾销案中,发达成员发起18起,占反倾销案件总数的18.2%;1起案件由转型经济体发起;其余80起反倾销案件均由发展中国家发起,占案件总数的80.8%。其中,土耳其发起的案件最多,为17起;其次为印度10起,南非9起,哥伦比亚8起。

  2.乌克兰是涉华保障措施调查的主要发起者

  在全球发起的16起涉华纺织品保障措施调查中,发展中国家发起11起,转型经济体发起5起。分国家看,乌克兰发起4起,埃及3起,印度尼西亚2起,秘鲁2起,哥伦比亚、白俄罗斯、土耳其、印度和智利各1起。

  2010年,印度尼西亚是对华纺织业贸易救济调查的主要发起者。在国外对华纺织品发起的6起贸易救济调查中,印度尼西亚2起,居首位,且均为保障措施调查,这也是印度尼西亚首起涉华纺织品服装保障措施案件。印度尼西亚是东盟最大的经济体。自2009年中国—东盟自贸区实施以来,中国与印度尼西亚的纺织品服装贸易取得较快发展,2010年进出口额达26.62亿美元,其中,中国对印度尼西亚出口纺织品服装23.28亿美元,同比增长50.73%,占对东盟纺织品服装出口额的15.7%;进口3.33亿美元,同比增长49.1%,占自东盟纺织品服装进口额的21%。涉案产品均为自2010年起中印之间实施零关税的商品,然而,就在双边自贸区刚刚运行1年,印度尼西亚政府就开始对我国输印纺织品服装实施保障措施加征关税。

  3.美欧仍为特别保障措施调查的主要发起者

  自中国入世后,美国、欧盟、韩国、日本、加拿大、印度、土耳其、秘鲁、哥伦比亚以及中国台湾先后完成了针对中国大陆纺织品服装实施特别保障措施的立法程序。由于特保调查申诉门槛低,业界仅凭“市场扰乱”或“市场扰乱威胁”即可获得1~3年的保护,以美国为首的发达成员在全球纺织品服装配额取消前后对中国纺织品服装发起了大规模的特保调查。2001~2009年,在国外针对中国纺织业发起的57起特别保障措施调查中,美国启动35起,占特保调查总数的61.4%;欧盟9起,占比15.8%。

  美国发起的特保调查不仅多,而且部分产品多次立案。2003年立案的3类产品在2004年度再次立案,而2005年立案的21类产品中的8类已经于2004年发起过特保调查。第349类产品(胸衣)则连续3年立案。

  2010年,各国(地区)均未发起针对中国纺织品服装的特别保障措施调查。

  四、涉案产品以纺织品为主

  在全球对华纺织业发起的175起贸易救济调查中,118起案件涉及纺织品,占案件总数的67.4%;56起案件涉及服装,占案件总数的32%。

  1.反倾销和涉华保障措施主要针对纺织品

  在全球对华纺织业启动的99起反倾销调查中,85起案件涉及纺织品,占案件总数的85.9%;在全球对华纺织业启动的18起保障措施调查中,15起案件涉及纺织品。2010年发起的6起贸易救济调查案件中,2起涉及面料,4起涉及织物。

  2.特别保障措施主要针对服装类产品

  在全球对华纺织业启动的57起特别保障措施调查中,38起案件涉及服装,占比66.7%,其余19起涉及纺织品。

  作者:商务部产业损害调查局

稿件来源:国际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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